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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号公报实施 影响企业持有金融商品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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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十三日电)财务会计第34号公报“金融商品会计处理准则”将于明年实施,资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金泽今天表示,企业对于公平价值波动性大,或价值衡量不易的金融商品,持有意愿将会因此明显降低。

黄金泽今天应台湾工业银行邀请,针对明年起实施的财务会计第34号公报,举行专题演讲,他指出,为避免在财务报告中,过度反应金融商品的投资减损,企业对长天期的政府公债,这类公平价值波动性大的金融商品,持有意愿将会降低。

他说,未来可以预期,像20年期政府公债,此类发行期间较长、未来的不确定性高、价值波动较大的金融商品,为避免降低企业投资意愿,政府可能以提高利率等手段,来吸引企业投资。

黄金泽强调,34号公报规定,在于使企业发行或持有金融商品的价值透明化,因此在财报的表达,原则上以当期损益认列,至于列在股东权益项下则属例外。明年首季财报即开始适用,对于金融业或持有金融商品部位较高的企业,影响较大。

另外,企业编制财务报告对于是否避险,应在报表中明确区分,惟法令与会计原则亦有相冲突之处,黄金择指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规定,证券商面临台股大跌,因不知底部而出清持股,待盘势翻多时却来不及补足部位,得买进股价选择权避险,惟会计实务上,对此却不视为避险。

黄金泽表示,证期局规定,在财报表达上,上市、柜股票以收盘价视为公平价值,未上市、柜股票则以成本法认列;惟债券目前无法找到合理的公平价值,并不能以类似股票有无上市、柜区分,不过仍有参考指标,例如多久未交易、交易量、合格造市者多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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