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很多人不知道中医师也可以开死亡证明书﹗
65岁詹姓男子日前不幸因病往生,由于家属让他返家断气,致使原收治的西医医院拒绝开立死亡证明书,家属只好转求也曾医疗过他的陈姓中医师。陈医师确认西医的诊断证明和他的诊断相符,且经他实际验尸后,最后就用他诊所名义开出死亡证明书,户政机关也因此让詹某家属替死者完成除户手续。
受托开立死亡证明书的陈医师说,29年次的死者过去就有心血管病史,本月11日病发住进北市某教学医院,12日病危时,家属为了让他在家往生而办出院,随后在当日上午过世。
陈医师转述说,詹某往生后,家属曾请教学医院开立死亡证明,但是院方以詹某并非在该院被宣告不治为由婉拒。家属为求顺利治丧,只好拿着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请曾替詹某医疗过的陈医师“帮忙”。
陈医师说,根据医师法,中医师本来就可以替自然老、病的往生者开立死亡证明书,他个人近年来也已开出了500多张。
因此他参考詹某生前的就诊纪录,和台大载明“郁血性心衰竭并心因性休克与败血性休克、冠状动脉疾病”的诊断书。
在确认无争议后,陈医师亲自替詹验尸,随后便以“心肺呼吸功能衰竭并心因性休克、冠状动脉疾病”的死因,开出死亡证明书给家属,申办死亡登记。
〔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新竹市卫生局医政课课长王淑园说,根据医师法、医疗法的相关规定,各科医师只有牙医因看诊局限在口腔,不得开立死亡证明书,其余各科别如眼科、骨科等,只要死者属于自然老病往生,负责诊疗的医师在了解死者病况后,不论中、西医师都可开立死亡证明书。
王淑园强调,以前的医师看诊几乎全包,后因时代演变才逐渐分工,近年又有合流趋势,例如把妇产科纳入家庭医学范畴。她说,中医师就如同西医的一般内科,看诊的范围是患者全身,并未被医师法或医疗法排除,所以只要死者并非“变异死亡”,就算病死,生前只要曾因该疾病向这名中医师求诊,医师对其病况也很了解,所开出的死亡证明书就应无争议。
新竹市中医师公会理事长朱明添说,中医师根据医师法开立死亡证书无庸置疑,但仅限自然老死、或病死,其中对病死者,一定要亲自到场相验才行。不过他也直言,由于中医以把脉为主,人死已无脉象,就算到场验尸,充其量也不过是确认死者“已无呼吸和心跳”,并无法断定其死因。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