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十七日电)台湾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任一性别委员各应占委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并应于六月二十三日完成改组,许多大专校院反映相关规定窒碍难行。教育部今天公布调查显示八十二校无法如期改组,分析原因涉及师资结构,特别是女性教师不足,教育部将督促学校依法改组。
教育部调查统计指出,截至目前统计结果,全台一百六十所大专院校当中,原来校教评会的组成无须改组即已合于性别平等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者,共三十七校,还不符合规定,但这个月二十三日前可依法完成改组者共四十一校,这两种情形合计七十八校,占百分之四十九,较上个月增加十九校。
另外,这个月二十三日前无法完成改组,但近期已经着手改组或将着手改组者共四十一校,占百分之二十六,由于其他因素无法完成改组的大专院校有四十一校,也占百分之二十六;这两种情形合计超过全部大专院校一半以上,达八十二校。
教育部分析未完成改组的原因,包括校教评会组成分为当然委员与推选委员,各校师资结构不一,且各学院系所因专业领域不同而存在性别比例差异,增加推选难度。
另外,为避免低阶高审,委员须是教授或高阶师资,但女性教授不足;勉强符合性别比例时,难免造成相对少数的单一性别委员长久担任委员,或推选委员集中在某些学院,形成另一种不平衡;也有教师没有担任委员的意愿等等。
依据九十三学年度大专院校专任师资结构,教育部指出,女性教师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人,占全体教师比例百分之三十二点二,女性教授一千二百五十一人,占专任教授比例百分之十五点四;全校女性专任教授不超过五人的学校有一百一十校,占不含国立空中大学的大专总校数比例百分之六十九点二,其中,只有一位女教授的学校比例高达百分之四十八点四。
教育部说,这些数据确实反映大专院校面临的实际问题,教育部曾经多次调查学校执行现况与困难,也邀集会议沟通及研议解决方案,但为避免组成不合法,仍将督促学校参考其他学校弹性与可行的做法,再依法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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