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许绍轩╱台北报导〕台花东防卫司令部参谋长董龙泉四个月不到职赴任事件,朝野立委昨天骂翻了天,军方高层官员坦承此事是“奉命行事”,真正原因应该由“上级”(指府方 )回答,因为国防部早就签了武官候任人选给府方,只是不知为何都没有下文。
国防部长李杰则坦承军方处理这项人事案件过程有疏失,将会提出惩处检讨名单,立委当面问董龙泉说,“将有很多人因为你而受检讨惩处,你心里做何感想?”董的神情严肃,未做具体回应。
至于董龙泉个人为何延迟到任,他昨天在立法院答询时给了三个答案,一开始是说“我是中华民国军人,一切听从命令”,后来说“因为我有特殊任务”,在会议尾声之前则说“我的接任人选没有来”,听来似乎已交代原因,但还是没人知道他为何不去报到。
朝野立委昨天在立法院国防委员会质询时,不分政党炮声隆隆,林郁方更是破口大骂,“反啦﹗以为在总统府就大条啦﹗”
首先上阵的帅化民质问说,外传董龙泉是否因为是对花防部参谋长的职务不满意,这在军中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也没有人可以不就任,他建议为维持军中人事纪律,干脆把董调到东引或乌坵当指挥官,以杀鸡儆猴。
当事人董龙泉上台答询时,引起媒体闪光灯闪个不停,他说,当他无法到任,曾与花防部司令官透过电话谈要展延的事情﹔不过,人事次长杨天啸随后在立委的逼问下,承认展延需要书面手续,电话中谈并不完备。林郁方对此立刻大加抨击。
林郁方说,从2月开始,媒体就陆续报导,国防部竟然没有反应,董龙泉还可以领参谋长加给,他是何方神圣啊﹗整件事“其理甚明,其心可诛”。
至于董龙泉自称所谓的“特殊任务”是什么﹖人事次长杨天啸说应该由董龙泉来说明,但是董龙泉上台后却说,“这不应该由我来说明,因为我一切是奉命行事”;在林郁方的追问下,董龙泉仍说,“这个部分我想…不应该,也…不适宜…”,便没有下文。至于当立委问到董是否觉得无辜时,他表示,跟他的朋友家人所受到的压力相比,“无辜”两个字还用不到他身上。
稍晚质询的立委李文忠说,总统府武官应知所戒慎,现在却弄得总统像在包庇董龙泉﹔曾任总统府武官的亲民党立委顾崇廉则说,既然董龙泉能退钱“溢领加给”,也该退回少将军阶。
董该当何罪 立委追究〔记者许绍轩╱台北报导〕新任陆军花防部参谋长董龙泉延迟到任四个月,立委林郁方认为董龙泉可能涉及触犯军法,要求国防部彻查。
国防部长李杰表示,一切都已在调查中,有结果后会对外说明;董龙泉则不发一语。董龙泉晋升少将仍然担任总统府武官职务,林郁方说,按照总统府组织法规定,总统府除了副侍卫长,三位警卫主任是少将外,所有参谋与武官都是中校到上校不等,没有少将武官的缺,而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第三条及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除单位精简、裁撤、编阶降低等情况,禁止“高阶低用”。
林郁方说,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就职或离职人员如有下列情形者,得详述理由呈报人事权责单位(将级军官为人事参谋次长室 )核准后,展延报到或离职时间。
情形包括:调职令或分配令到达时适因公差未返者﹔交代不清应行追究者﹔经人事权责单位核准延期交代者﹔临时发生疾病确难行动,经医务单位诊断证明属实者﹔因天灾事变者﹔担任作战演习或特殊任务或正在各军事学校受训期间者。调职或分配人员,非有前项各款原因,逾时尚未报到、离职者,原单位不得再予列报薪给。
另外,第七十一条规定,就职人员无故延误到职期限者惩罚规定如左:未满3日者记过、3日以上5日以下者记大过、逾5日者撤职。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离职人员无故延误离职期限者惩罚规定如左:6日以内者申诫、7日以上未满10日者记过,其直隶基层主官申诫;10日以上未满15日者记大过,其直隶基层主官记过;15日以上者撤职,其直隶基层主官记大过。违反前项规定之人员如有涉及刑事责任者,交军法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