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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贸易公司的西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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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立明高雄报导) 董先生目前是一家半导体贸易公司的负责人。1999年,当时他刚退伍,进入了高雄某家电子贸易公司服务,不久就奉派到大陆,协助公司在深圳成立办事处。

为了顺利推动大陆的业务,董先生替公司找了3位大陆员工。刚开始业务的推动也还算顺利,特别是3位大陆员工中,有一位来自湖南岳阳乡下的楚姓女员工,工作态度很积极,表现得特别好。然而过了一年半后,一次,董先生回台湾度周末,到了礼拜一,回到深圳,发现楚小姐竟然盗走公司账户里的20多万元人民币,不知去向。当时楚小姐的薪水大约是每个月1000元人民币,20万人民币就等于她16年的薪资总额。

董先生除了向公司报告外,也到了深圳的一家律师楼找到了一位A律师协助处理案件。A律师一开始信心满满的告诉董先生说,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你们手上有楚小姐的详细资料,应该不难处理。于是除了跟深圳公安报案外,A律师又推荐了B律师协助处理湖南,也就是楚小姐家乡方面的工作。

B律师首先建议董先生聘雇湖南当地人,俗称跑马仔的帮手来盯梢楚小姐家人,然后B律师又亲自飞湖南两次去联系当地公安来协助办案。

过了几个礼拜后,B律师从岳阳来电话说,楚小姐已经被公安抓到了。于是董先生和另外一名台湾干部就专程飞到湖南,再辗转换车到岳阳去处理后续事务。

等到到达岳阳时,已经是晚上了,和B律师电话联系后说,现在公安也下班了,明天再说,于是找了个饭店住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上9点钟,再和B律师电话联系去公安局见楚小姐的事,B律师却说,公安队长决定把楚小姐带到饭店来见他们。董先生觉得很奇怪,这个公安队长权力也真大,竟然把犯人带到饭店来见我们。

左等右等,到了11点,终于来了一票人,计有B律师、公安队长、两名公安加上三个跑马仔共7人,就是没看到楚小姐。董先生问说,人呢?B律师却回答,别急,先吃饭互相认识认识再说,于是就在饭店开了一桌。饭桌上那位公安队长不断的点菜,事后结算,总共吃了4000元人民币。

董先生告诉记者说,当时岳阳的劳工薪资大约是每个月300~400元人民币,4000元的饭钱等于是一个民工一年的收入。当然,这都是董先生付账。

吃饭的席上,对方不断的说为了此案,大家都非常的辛苦,3个跑马仔还24小时轮番的监视楚家,说着说着,饭快吃完了,公安队长突然说,董先生对不起,我们早上要押人来时才发现抓错人了,我们抓到了一个同名同姓,连出生年月日都一样的人,所以我们只好把她给放了。董先生当场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饭后散席,B律师来找董先生,董先生向他抱怨说,我们连身份证号码,地址都有,怎么可能抓错人呢?B律师敷衍的说,真是办事不力,办事不力。接着又说,但是他们真的很辛苦,还是得付钱。结果董先生又付了队长2000元,其他人各1000元。然后,B律师又想留董先生下来继续讨论案情,可是董先生下决心当天马上飞回了深圳。

董先生回到台湾向老板报告,老板做了决定,除了向公安报案外,本案基本上是放弃了,一直到今天这个案子也是不了了之。事后董先生结算,为了此案的各种开销,早已经超过了被盗走的20万元人民币。

董先生告诉记者说,其实在接洽过程中,律师每次谈的都是各项费用问题,很少提到案情的进展情形,他已经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只是后来听说抓到了人,抱着希望去,结果还是遇到一场骗局。

董先生又说,说是公安队长,也没穿制服,也没开警车,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肯定的是,把我们叫到岳阳去,也不过就是为了去付钱给他们罢了。

董先生说,透过大纪元时报的报导,希望他的故事能够给其他人一些借监:大陆经商,步步风险,不可不慎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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