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好朋友一起去买烤肉器具,走着走着看中了一套3000元的烤肉用品,由于这套烤肉用品可直接烘制食物,无需再购任何配件,十分方便,所以决定每人出1000元买下来。
当至柜台结账时,由于特价优惠,所以只要2600元,找回100元钞票4张〈共400元〉,但4张钞票不好平分给3人,于是3人给了柜台人员100元当小费,之后每人拿1张钞票。
这时其中一人这样算着:
我们三个人每人付了(1000-100)元,所以3人共付:
(1000-100) x 3 = 2700
柜台人员有100元,所以全部加起来有2800元,可是,当初付了3000元啊,怎么少了200元呢?难道长脚跑掉了吗?
朋友您知道是啥回子事吗?
转载自:《大纪元e报》
解答:柜台人员加上实际收到的钱(2600+100=2700)会等于3个人付的钱(900 x3=2700),所以这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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