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恩民、刘志原、黄以敬╱台北报导〕台湾前教育部军训处长宋文被控索贿、卖官案侦查终结,检察官认定,宋文涉嫌以协助升迁为由,收受前淡江大学军训处主任三十五万贿款,另浮报、侵占救国团补助款等经费三百余万,昨天依收贿、图利等罪名,将宋文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十三年重刑,昨晚九时许,谕令宋文以一百万元交保候传,并限制出境、住居。
宋文昨在法庭内表示,检方起诉与事实不符,关于用公款租屋一事,宋文强调,自己原本有意付款,是部属赵家昱等人告诉他事后再结清即可,为何不以自己名义租屋,是因担心住所及电话曝光后,引来他人关说的困扰。
另对于检方起诉指称他向部属曹仲立收贿卅五万,但曹却未如所愿升少将,宋文说,这不是事实,曹仲立表现不好,且他未收贿,相信司法会还他清白。
此外,教育部人事处指出,只要是在未审判定谳前,一旦声押结束,教育部将依法准许宋文复职督学,宋文在复职后,也可申请提前退休。未来若司法审判定谳,宋文则依法将遭撤职服刑。
另外,教育部指出,由于检调调查显示宋文涉及挪用公款及收贿、图利等罪嫌,可能触及公务员惩戒法所规范的行政“失职”,教育部人事部门不排除在收到起诉书后进行审议,如确定有重大失职情节,则将进一步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论处,严重者还是可能受到撤职处分。
起诉书指出,八十六年12月,宋文因被控侵占幼狮出版社付给军训处的教科书版税案,遭台北地检署起诉(该案最后获判无罪 ),时任军训处基隆市联络处上校督导曹仲立希望宋文拔擢他晋升少将,遂以协助宋文“打官司”为由,行贿宋文三十万元。
宋文收钱后,随即将曹某调任淡江大学军训处主任,但因人事案没有下文,曹某认为可能宋文嫌贿款不够,遂再领五万元给宋文,曹某直到八十九年初届龄退休前仍未获晋升,遂撰写以“军训回忆与省思”为题的回忆录,文中提到宋收贿并拟出书,宋文担心曝光,赶紧透过关系说服曹不要出书,并向曹认错、还款。
检察官郭永发另查知,八十九年6月,宋文要求部属代觅一处位于新店市租屋,随即以部属林荣趁、赵家昱为承租人,要求两人以其掌管的各区联络处行政经费,支付每月两万八千元房租,另以不实单据浮报、截留公款,支付水电、瓦斯、电话及管理费等日常开销,平均每月挪用公款约三万五千元,至案发日止,计获取一百七十五万元不法利益。
此外,宋文还被查出涉嫌挪用救国团历年补助军训处的补助款,救国团过去每年都会补助军训处二十六万元,请军训处协助推动救国团团务运作,宋文自八十六年起,连续挪用补助款,用来支付其私人红、白帖或调借周转之用,总计非法挪用金额达一百三十一万余元,宋文虽陆续归还,但迄今仍积欠二十五万元。
*人、情、礼、术 透视行贿招数
记者刘庆侯╱特稿
送礼是个心意,但若是不肖官僚要发财,下位者想升官疏通,“礼”字就硬生生的变成是个“贿”字,既要有“艺术”还得讲究“学问”,如何让受者感觉贴心,送者感到实惠,“人、情、礼、术”缺一不可。
所谓的“人”,就是要了解行贿对象的喜好厌恶,及平日和什么人交往,信任什么人,这样子自然可以知晓受贿者的“管道”在何方,这也才不会找到对方讨厌的人为自己说项,于是乎,“中间人”也就是“白手套”,在在显得重要。
接下来就是“情”,大家约个适当的场所,先谈谈见个面认识一下,天南地北互探机锋,各自了解实力和能力到何处,随后再佳肴、美酒作引,又有女色作伴,情绪一催开,火力、豪气全放送,自然什么事情都有商榷的空间。
至于“礼”,是个重要的环节,受贿者往往地高位崇,什么都不缺,洋烟洋酒上不了台面,燕窝鱼翅也属平常,于是,行贿者想要什么位置、想得什么疏通,白花花的银子可是得按行情来砸,行贿者只要了解到这一点,“礼”字其实就等同于“现金”。
最后,最重要的就是“术”字,“术”自然就代表门道、技术和方法,更是门学问。
受贿者可以约着对方聚会打个小牌,几轮“相公炮”猛放下来,百万、千万元贿金,轻松送入对方口袋,受者喜孜孜不说,送者更是满心欢喜,即使日后有事,这也叫作“愿赌服输”。若受贿者喜欢打小白球,或是一般运动,两人可对赌杆数差距,十八洞下来,彩金也是很呛人。当然,有时也可找官夫人下手,陪着对方买东西代付账,最后在礼盒内塞大笔现金,事后不肖官僚假意打电话询问一下钱来自何方,行贿者还要推托钱不是他塞的,两方虚应一番,马上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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