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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车报废 还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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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吴仁捷╱大肚报导〕台中县大肚乡民林贵珍昨天收到一张台东县警局三月开立未挂车牌行驶的罚单,驾驶人竟是已去世一年的父亲,且罚单三处遭到涂改,林女指责警方张冠李戴,显有疏失,警方则要求车主先至监理所申诉,并将调查原委。

  这张乌龙罚单由台东县警局成功分局警备队员举发,违规时间为今年三月廿二日下午十二时卅分,地点在台二十三线美兰段,违规原因为未挂车牌行驶。

  林贵珍发现,该张罚单由林姓、廖姓员警开立,另名郑姓员警则盖章涂改,驾驶人、地址与到案所三处栏位均遭到涂改,但身份证字号、出生日期则是原违规者陈姓男子的相关资料。

  林贵珍指出,从涂改前的笔迹,可明显看出违规驾驶人是陈姓男子,骑乘车号JES-543机车,因未挂车牌而遭拦检举发,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七款开立,并要求车主林光男于五月卅日前到案。

  林贵珍昨天收到罚单,一头雾水,因为其父亲已经于去年五月过世,同年七月,她将车号JES-543机车申请报废之后,再卖给机车行处理。

  林贵珍质疑,罚单显示警方已查扣车辆,应属拦停取缔,明显与罚单所列的径行举发矛盾,警方为何将拦停取缔改列为径行举发?但未挂车牌,如何径行举发?为何涂改驾驶人、地址与到案日期?警方不处罚违法驾驶报废机车的人,却只求业绩,罔顾人民权益。

  林贵珍强调,提出质疑,只是希望警方彻底检讨,还给父亲一个公道,并避免其他民众遭受同样的困扰。

  台东县警局成功分局指出,员警依规定拦下驾驶报废车辆的陈姓男子,开立未挂车牌罚单,可能是警政车牌查询系统仍未更新,资料显示该机车仍正常使用,才会对车主开立径行举发罚单。

  成功分局建议,林贵珍可持罚单到监理所提出申诉,该分局也将针对员警更改罚单、是否开单不当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强调若果真疏失,将惩处相关人员。

罚单写错了 才会涂改

〔记者吴仁捷╱乌日报导〕警方虽否认开罚单算“业绩”,但基层员警透露,开罚单不仅有业绩压力,还列入考绩评比,对死人开罚单等乌龙事件印证员警追逐业绩的现象。

  各县市政府大幅调高交通违规罚款岁入,引发民众质疑警方有开罚单的业绩压力,警方虽否认有此规定,但基层员警私底下均大吐苦水,指称开罚单不仅有业绩压力,还列入考绩评比,但虽有业绩压力,资深员警认为,对死人开罚单未免太“超过”,才会被“抓包”。

  资深员警研判,该乌龙罚单事件中,原本开单的林姓员警应不致伪造罚单,而是“不会开单”,应针对车主开立的径行举发罚单,却误写为驾驶人,成功分局交通组郑姓员警可能发现有异,协助处理才会涂改,反让罚单错误百出,更违反涂改罚单需由开单人进行规定。

  员警指出,对于民众而言,车辆已经报废,却还收到该种涂涂改改的罚单,当然会有“欲加之罪”的联想,但有员警指出,因为上级一再强调必须降低径行举发的比例,员警在业绩压力下,抓到机会就要“冲”,难免会引发纠纷。

  部分员警说,执行交通违规取缔依法应由交通警察负责,但囿于人力不足,通常多由行政警察执行,在处罚条例研究不够深入的情况下,难免错误百出。

申诉成功率 不到两成

〔记者吴仁捷╱大肚报导〕警察开罚单,民众不服可提出申诉,但根据台中区监理所统计,今年申诉成功而免缴罚款比率不到两成,除非遭遇类似对死人开罚单明显疏失,否则申诉不太可能翻案。

  台中区监理所今年以来受理近五百件民众提出的申诉案,其中只有七十三件成功翻案,比例不到二成,还有近百件目前仍在调查,虽然申诉成功率偏低,但监理人员认为,台东县警方对往生的大肚乡林姓乡民开出罚单,只要家属出具机车申请报废单据,申诉就可成立。

  监理人员指出,通常民众申诉争取权益的违规案件,以径行举发案件占大多数,警方当场拦检告发案件,由于违规者必须签名,因此申诉案例较少。

  监理人员分析,申诉案件以违规停车及超速占大部分,申诉成功案例部分是警察看错车牌号码或笔误开错罚单,如果违规者能明确提出不在场证明,往往可申诉成功,但民众认为,申诉成功率偏低原因是申诉案调查单位为原开单单位,球员兼裁判,民众当然是输家。

  台中县警局交通队副队长欧国强表示,其实多数申诉案件都有违规事实,只是申诉人对法令不了解或藉由申诉碰碰运气,欧国强举例说,多数民众并不知道机车停放汽车停车格及人行道属违规行为;收到闯红灯径行举发罚单时,则质疑被其他闯红灯的车辆波及,警方除以交通规则相关法条释疑外,也会出具两张闯红灯的连拍照片佐证。

  监理人员建议,民众若申诉后仍不满,可向交通法庭声明异议,甚至提出抗告等救济行动,并非处于弱势的一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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