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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7日电)“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公布迄今,社会各界争议不断并认为有违宪之嫌,甚至有要求修法。法界人士今晚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具有最高地位及效力,更是一切法律及命令之母,如果法律抵触宪法,将严重影响宪政发展。
法界人士表示,宪法是万法之母,也是各种法律的法源依据,因此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来说,宪法是由特别机关依特定程序制定,即使要修改也有一套特殊程序,不同于法律的制定及修改程序,因此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地位自然高于法律与命令。
法界人士强调,虽然宪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宪法所称法律,是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的法律,但第一百七十一条也规定了法律的位阶,亦即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至于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则由司法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