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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猕猴闹翻天 农友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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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雅民╱台北报导〕台湾猕猴不断传出扰“农”,百余位农民昨天带着两只台湾猕猴北上立法院和农委会陈情,要求将台湾猕猴自保育名单中剔除,并设置台湾猕猴观光生态园区;对于遭台湾猕猴破坏的农作物,不分农作物项目,一律赔偿农民的损失。

台湾农垦会理事长钱政照表示,台湾猕猴由于被政府列入野生动物保育法中保育类动物,导致云林、彰化、嘉义与南投等县市已出现猴满为患。

近半年来,中南部陆续传出台湾猕猴偷吃水果、鸡蛋等破坏农作物或者骚扰民众的消息,但因台湾猕猴属二级保育类动物,不能夹捕、猎杀,农民只能尽量驱赶,地方政府若抓到猕猴,也不能送人,只能等待机关收养,或送至收容中心安置。

钱政照要求,政府应立即将台湾猕猴自保育类动物名单中除名,并由政府提供国有保安林地,专案设立台湾猕猴观光生态园区,集中管理,并提升台湾猕猴的观光价值与经济效益。

对于饱受台湾猕猴危害的农民,含承租地与业主地的农作物,政府应从野生动物保育法实施后至废除法条止,给予果农全额赔偿。

负责接见的农委会副主委戴振耀表示,台湾猕猴是台湾特有种,灵长类动物在国际间也皆被列为保育类动物,实难除名;不过,设立台湾猕猴保护区让台湾猕猴与人和平共处,该会将进行评估。

此外,对于农民要求全额补助台湾猕猴危害的农作物损失,他说,由于目前天然灾害救助办法并未列入这一项,允诺将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台湾猕猴危害情况,并研究是否可修法,将台湾猕猴危害农作物的损失,列入补助农民的项目。

学者建议“租岛”野放 农委会:过量可猎杀

〔记者杨雅民╱台北报导〕台湾猕猴与农民的冲突愈演愈烈,依照邻近国家日本作法,只要评估猕猴超过环境容许量,就采猎杀方式控制;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骐则认为,应该由人猴冲突较多的县市,共同以“租岛”方式野放。

农委会林务局保育科科长刘琼莲表示,根据农委会在民国八十七年委托台湾大学进行的台湾猕猴数量调查,初估全台的台湾猕猴约有十五万至二十万只。

她指出,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台湾猕猴若超过环境容许量,或者对农民和居民有立即性危害,均可透过驱赶或猎杀控制,学术研究也可申请猎杀或捕捉。

因此,农民遇到台湾猕猴危害农作物的情形,可自行设陷阱或利用麻醉枪猎杀侵入农田的台湾猕猴,但猎杀后需报备登记;或者报请县市政府前往猎杀或捕捉。

捕捉后的台湾猕猴可安置在各县市的收容所,或者安置在林务局委托的屏科大野生动物收容中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和台北市立动物园等单位。

刘琼莲指出,日本算是将猕猴制度化管理最上轨道的国家,对于各区域的容许量均有严谨的评估,只要是某区域内猕猴超过环境容许量,该国会采取猎杀方式解决,若未超过环境容许量,则采取驱赶的方式处理。

至于印度、印尼等国家,也常见猕猴与人抢食的画面,由于这些国家居民皆有宗教信仰,对于猕猴扰民的情形并不觉得这么敏感,欧美由于是大陆型的国家,至今并未传出猕猴问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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