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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卦杂记 —‘火雷噬嗑’

沈家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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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上离下震﹐其名“火雷噬嗑”。“噬嗑”者啮而后合﹐除“间”也。“间”者天下之害也。凡是会在人和人之间﹐或是人和事之间﹐形成“隔合”﹐“离隙”﹐“阻塞”等的有形障碍物﹐或是无形的“挑拨”﹑“离间”﹑“谗言”。天下万物庶事都是能够合于先﹐然后才能有成于后。除“间”要“威明”并重﹐“威”者﹐使人知道刑罚的可畏﹔“明者”﹐明察犯罪的动机。知晓犯罪原因﹐才能按罪行的动机轻重﹐施之以应得的刑罚。轻者惩戒之﹐以诫其再犯﹐重者诛戮之﹐以绝其根源。然除“间”最忌﹐优柔寡断﹐人情牵连﹐畏首畏尾。在这世上﹐有多少的冤狱不能平反﹐有多少的梗塞不能被除去﹐又有多少的正义不能被伸张﹐其最大的原因就是由于人情的牵连﹐以及本身利害关系的卫护。“明”﹐“威”并施固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知道如何去预防“间”的形成﹐“间”的形成完全是由于一个“积”子。
系辞下传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下善为无益而弗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这就是在警告我们﹐要我们不可忽视小善及小恶。因为“积”小善﹐终至光不可闭﹐“积”小恶﹐必终至恶不可掩。系辞下传又说:“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灭趾”﹐这段话是在讲﹐小人做事一向是唯利是图﹐就是做了不仁不义的事情之后﹐在他们的心中从来也不会有一丝羞耻之心﹐更不会有一种畏惧不义的不安﹐一看到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从来就不会去努力奋发﹐我们如想劝他们为仁为义﹐则必先动之以利。对付这种人﹐如果不给他们一些小小的惩戒﹐他们根本就不会因为畏惧刑法而有所改变。
小过之不儆﹐逐成怙 终﹐世上任何事情的延化﹐ 必定是始于微而至于着。 所以对小人﹐必须惩之以小﹐戒之于初﹐ 才能以绝于恶。天下父母放纵子女﹐ 丈夫溺爱妻子﹐上司纵容部下﹐久而久之﹐因为是长期的“放纵”﹐ “溺爱”﹑“纵容”﹑所以往往是见了“子女”﹑“妻子” ﹑“部下”犯了过错 ﹐也就会产生了一种护短的心态而不忍去责罚对方﹐。 今日宽容﹐明日也宽容﹐直至恶积而不可掩。卦曰︰“噬嗑亨﹐利用狱”﹐。“伊川” 先生说﹐天下之事所以不得亨者﹐都是因为有“间” 也﹐噬 而嗑之﹐则物不得而“间”﹐ 则事自亨通矣!故噬嗑自有其亨义。至于“利用狱”这句话﹐“伊川”先生又说﹐天下之“间”﹐非刑狱何以去之﹖ 但是不说“利用刑”﹐却说“利用狱”﹐其原因就在于“狱”是究察情伪的地方﹐得其情﹐则知为“ 间”之由﹐得其由﹐然后就可以设防致刑﹐所以用刑之前必先明察其由﹐察狱之本明照也。
初九爻曰︰“履校灭趾﹐ 无咎”。“ 履”者 ﹐ 穿戴也﹐“校”者﹐木械也。这句爻辞的含义﹐是在比喻罪小而刑轻﹐初犯刑法﹐因其过微﹐所以只在犯刑者的足上﹐戴上足械 ﹐其目的是在小惩而大诫也。望犯刑者能因惩诫而生惧从而不敢至恶。因为“履”校不惩必至“何”校﹐灭趾不施必至灭耳。六二爻曰︰“噬肤灭鼻﹐ 无咎 ”。 象曰︰“噬肤灭鼻﹐ 乘刚也”。“ 肤”者﹐柔簿之物也﹐但噬 柔簿之物而至灭鼻﹐ 这就是在比喻﹐用刑顺易无阻﹐只是有些过度而已﹐但是为了制服刚强的犯刑者﹐虽在用刑方面有些超越了常理﹐ 但是于实情却没有什么咎害。 “ 灭鼻”﹐ 是用来形容用刑之深也。
为什么爻辞要用“鼻”这个字? 而不用别的字来代替呢? “来知德 ”先生在他注的“易经 图解” 这本书上讲的很妙同时也很顺理。他说︰“ 火雷噬” 嗑六二爻的伏卦是“水山蹇”﹐水山蹇的下卦是“艮”﹐艮为山﹐为鼻﹐但六二爻一变“艮”为“离”﹐不见其“艮” (鼻)﹐故有灭鼻之象。“噬肤灭鼻” 这句爻辞﹐是在比喻﹐ 治狱有如噬肤灭鼻般的容易﹐原因是因为六二爻居中得正﹐用刑得中得正﹐则服刑者易服。六三爻曰︰“噬腊肉﹑过毒﹑小吝﹑无咎”。象曰︰“过毒﹐位不当也”。“腊肉”者﹐干肉也﹐坚韧难咬。“毒”者﹐怨恨也。凡是处理刑狱的人﹐必先正己﹐然六三爻自处于不正不中之地﹐所以处狱不当﹐致使受刑者不服而生怨恨。有如噬腊而遇恶毒之味。但是为了治梗而至怨起﹐必竟是因为去梗之心切而用刑﹐所以严格讲起来义亦无咎也。
九四爻曰︰“噬干胏﹐得金失﹐利艰贞﹐吉”。九四爻的位置在整个卦来讲﹐是个必啮之而后能合的口中梗物﹐但以爻位来讲﹐亦是除“间”者﹐那是因为易之取象不同也。“胏”者﹐干肉而带骨﹐至坚至韧之物﹐比喻为除“坚”的困难也。“金”者﹑刚也﹑“矢”者﹑直也。书曰︰“治狱以仁为本﹐以威为用﹐仁(柔)以寓其哀矜﹐威(刚)以惩其奸慝﹐刚柔并用﹐威爱兼施﹐则狱之道得矣”﹐九四以刚居柔得用刑之道﹐但畏刚直之性不能持久﹐又惧胆前顾后而不能果﹐故戒之以艰难正固(利坚贞)﹐六五爻曰﹕“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干肉要比腊肉﹐干胏噬易。按照常理来讲﹐卦的吉凶难易程度是随着爻位的上下而变动的﹐爻位越上﹐则吉的越吉﹐凶的愈凶﹐或是难的越难﹐易的越易﹐但是一到第五爻﹐就不安此例了﹐那就要看所讲的事体和第位。五爻的关系是“九五”还是“六五”﹐然后再去斟酌事体的吉凶难易程度﹐并不是第五爻的吉凶难易程度﹐一定要比第四爻强。像本卦的第五爻是“六五”﹐是柔居刚位(金)又得中(黄)﹐而且和六二爻又不相应(治狱最怕的是人事牵连)﹐况且又乘着在上(尊位)之势﹐以刑于下(九四)其势故易。但以柔治狱恐其有不忍之心﹐故必贞固如“黄”之中﹐如金之刚﹐乃得无咎。
上九爻曰﹕何校灭耳﹐凶”。“何”者负也。上九居卦之终﹐却仍是怙终不悛﹐其“梗”至坚﹐其“间”之大﹐已经到了恶积不可掩﹐最大不可解的地步。书曰︰“顾天之人﹐智则角谋﹐强则角力﹐夸则角辩﹐而其中有桀骜难制者﹐尤为奸人之魁﹐苟小之不惩﹐逐成大恶﹐过之不儆﹐逐成怙终﹐如之何其废刑﹐故权其轻重﹐察其难易﹐灭趾﹑灭耳﹑灭鼻﹑原情而施。噬肤﹑噬腊﹑噬胏﹑相机而发﹐要以惩其始﹐而戢其中﹐俾孚窒者输其情﹐桀骜者有所制﹐而不得逐耳……”。系辞下传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来知德”先生说︰离为日﹐震为动﹐故有日中而动之象﹐中爻二三四﹐三个爻为“艮”﹐艮为山﹐为小路﹐“震”为大涂﹐为足﹐故有致民之象。中爻三四五﹐三个爻为“坎”﹐坎为水﹐有山有水百物所出﹐故有聚天下之货之象。错“震”为“巽”﹐“巽”有利市三倍之象﹐“艮”为止﹐故有交易之象﹐有各得其所之象。
笔者私自认为﹐系辞中的字句﹐有时一定会因写系辞的人﹐当时他们心中的情绪而扩张﹐因此有许多的引伸辞句﹐不一定非要从卦象中去一一的找出来﹐“来知德”先生就犯了这种毛病﹐他总以为“易经”和“十翼”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圣人们从卦象中一一生沿出来的。“卦”是一个无底的套子﹐任何东西都能因拼凑而能从卦象中找出来的。此系辞如能改成︰“日中为市﹐聚天下之货﹐日落而退”﹐就很容易从﹐中爻卦及综卦中找出来源了﹐其他的几句就是“引伸”辞句﹐可意会﹐而不用一一从卦象中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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