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第八版新闻热线版2003年9月17日载“乐山精简7个公路收费站点”——报道说:“从本月15日起,乐山市政府开绐统一管理境内所有收费公路,31个收费站点不再由所在区县或经营公司独立运行。全市公路收费站点将调整归并为24个。”定静斋主插话道:“何不再多取消几个呢?取消的进度何以远远不及兴建的进度呢?”“据乐山市副市长何健介绍,该市有公路收费桥7座,收费站点31个。不仅规模小,收费站点过多过密,而且收费人员超编成本大,缺乏有效监管。如乐山大佛至峨眉山景区,30公里长的公路就有4个收费站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乐山的旅游形象。”
定静斋主曰:大陆“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公路的改建和增多,各级收费站点也来了个“同步增长”。除了国道、高速公路外,各省级大件路、市区县乡甚至于村所修建的规格不等的道路收费站点亦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真个是“十里五里、长亭短亭”。设立那么多如同”拦路虎”一般的收费站干什么?一句话归总“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钱”。本来社会发展,车辆提速,是件好事。可是,经如此这般一来,好事未见其好,弊端却显而易见。弊端之一,收费站过多过密,走走停停,使本应畅通的道路人为堵塞。各收费站点及主管部门无视中国人多、车多、道路拥挤现状,只为本地区、本部门利益着想,大搞雁过拔毛,滴水不漏,其甚者竟出现驾驶人员弃车而逃的现象。弊端之二,造成公路运输行业的恶性循环,营运车辆成本在额外无限增大之后,不得不将这些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造成营运者和消费者的普遍怨愤心理。即如本则报道所述由乐山大佛至峨眉山景区,仅30公里长的路程便设有4个收费站点,平均7·5公里便有一个收费站点。如此陋政,如此现状,怎么去实现当局喋喋不休地倡导的“新思路,新跨越”呢?阳关大道上到处横亘着本即不应该存在的“伸手栏杆”,这让号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运输行业如何去进行“跨越”呢?乐山这样做了,全国尚有不计其数,形同赘疣的收费站点是否也舍得兴利除弊,忍痛割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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