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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讯】当你被别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对待时,你应如何反应。
有一种办法,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也就是以怨报怨。你不守信用,我也不守信用;你欺骗我,我也欺骗你。用这种方法来教训那些办坏事或破坏规则的人,他们吸取了教训或许会改辕易辙。第二种方法,叫做“以德报怨”。你对我搞阴谋诡计,我仍旧对你友好。用这种胸怀和博爱去感化对方。
上述两种办法截然相反,但都有他们的道理。仔细想来确实叫人感到惊奇。两种极端都有道理,处于中间的对策也决不会错。其结果是怎么做都可以。
上月有一天,我陪一位外宾去北京西郊戒台寺游览。我们叫了一辆夏利出租车,来回走90多公里,加上停车等待约2个小时,总计价245元。但我发现司机没有按来回计价。按北京市的规定,夏利车行驶超过15公里之后每公里从1.6元加价到2.4元。其理由是假定出租车已驶离市区,回程将是空车。但对于来回行驶的计价,因不会发生空驶,全部计价应按1.6元。显然,司机多收我们的费。
此时我有两种选择。一是拒绝付款,并以举报相向,这对他的行为无疑是很大的惩罚,但他也不得不屈从。因为如果我去举报,他将被处以停驶一段时间的处罚,损失更大;第二种选择是告诉他违规,并按规定给他付款。我选择了后者。算下来应付180元,另加停车场收费5元。
这件事涉及到人与人相处的一个原则问题,如何对待坏人真的就没有有效办法了吗?有没有既非以怨报怨,又非以德报怨的办法?有的,就是孔子说的:以直报怨。孔子提出的以直报怨包含两重意思,一是要用正直的方式对待破坏规则的人,二是要直率地告诉对方,你什么地方办错了事。出租车司机多收费,以怨报怨就是拒绝付款,举而报之;以德报怨就是照着多计的价给,不计较;以直报怨则仍按规定付款,但要告诉他犯了规,以后改正。
以怨报怨并不错,甚至应该说是一种相当有效的制裁坏人的办法。法律对坏人的制裁就是顺这条思路来的。但是光靠法律很难把坏人改造成好人。所以在监狱里还要有对犯人的尊重、教育,甚至爱护,这才能使犯人出狱之后幡然改悔,重新做人。这说明为什么孔子既不赞成以德报怨,也不赞成以怨报怨,而要以直报怨。
人与人之间的事大多数还涉及不到法律。出租车司机多收钱,也只能说犯规,而不能说犯法。对于这许多法律之外的事,更需要“以直报怨”。以怨报怨还会产生一个危险的后果。拿出租车司机多收钱的例子看,如果我以他犯规为借口拒绝付费,他吃了哑巴亏,没处告状,心中会产生不平,而且很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世界就是黑吃黑。他以后得到机会一定会更狠地宰客,以补偿他这次的损失。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普遍用这种原则处理,人人都要随时提防别人的暗算,这个世界将变得相当可怕。我想它肯定不是我们希望生活在其中的一个世界,不是一个理想的世界。
说到这里,我们对王海知假买假一事的是非曲直可能会有更深层次的认识。(王海故意去商店购进大批假货,然后索取大额罚款,他的做法引起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界的广泛争议。)王海这样做并不错,而且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许多人赞成他的做法,并认为如果有更多的王海知假买假并有法院做后盾,中国市场上的假货虽不一定绝迹,至少也会大大地减少。这种做法可以说,就是“以怨报怨”,制裁假货也确实会有效果,但商店吃了亏可能用别的隐蔽方式从顾客处捞回损失。而且这种以怨报怨的哲学流行起来的话,我们每个人不会生活得更舒服,更融洽,更幸福。想到这里,我不能不对二千多年前的哲人感到深深的敬佩。
──转自《明心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