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国健署委托消基会调查,近3成烟品贩售业者,未查验证件即贩售烟品给疑似未满20岁者,其中以槟榔摊违规率为最高(38.6%),国健署呼吁,拒绝贩售烟品给未满20岁者,应遵守“问年龄、查证件、告知法令”三步骤,若违法供应烟品给未满20岁者,最高处新台币25万元罚款。
依据《烟害防制法》新法实施满两周年,新法中将禁烟年龄由未满18岁提高至未满20岁者。
国民健康署委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进行抽样调查,招募年满20岁男性担任调查员,2024年5至11月期间,共抽查854家贩烟场所,以乔装方式(穿着当地高中或高职校服)至各类型贩烟场所购买烟品,调查贩卖烟品的商家在面对疑似未满20岁的购买者,是否主动确认年龄,并要求查验证件,或是直接拒卖。
调查结果显示,113年各类贩卖烟品场所的不合格率,以槟榔摊不合格率最高,达38.6%,其次依序为,一般商店(26.9%)、连锁超市或大卖场(23.4%)、连锁便利商店(21.5%)。
国健署副署长贾淑丽表示,近3年(2022至2024年)各类烟品贩售场所的整体平均不合格率分别为33.2%、29%及26.9%,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调查也发现,贩烟场所店员的禁售烟品予未满20岁者”法规知晓率为85%,显示业者的员工教育训练、法规认知及落实执行等,仍有持续改善的空间。
去年地方政府卫生局稽查贩卖烟品场所共计29余万次,已针对违法供应烟品予未满20岁者计裁处134件,罚锾金额115万元整。
依《烟害防制法》第17条第1项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烟品予未满20岁之人,违反者最高处新台币25万元的罚款。鉴于实务上业者有难以辨识消费者年龄之情事,依同条第2项规定,业者应要求消费者出示足资证明年龄之文件;消费者拒绝时,应不予贩售。◇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