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台铁去年公司化,既有1700亿元短期债务由“台铁局拨入资产及债务管理基金”承接,立法院交通委员会7日审查《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第10条、第23条修正草案通过,铁道局局长杨正君表示,修法后台北机场等4大资产,将不受《国有财产法》、《文资法》限制,预估30年总收入可达1,762.91亿元,后续将送院会审议。

交通部政务次长兼台铁公司代理董事长伍胜园表示,本次修法主要为“台铁局拨入资产及债务管理基金”的资产,得采多元活化运用方式,提高资产开发效益并兼顾文化资产保存,创造现金流收入,以清偿原台铁局既存的短期债务,协助台铁公司健全财务及永续经营。
针对修法重点,杨正君指出,由于基金经管土地部分已划设为古迹、历史建筑保存用地,包括台北机厂、台北车站E1E2街廓、高雄港站以及临港线等相关资产,若由台湾公司继续持有,可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41条规定办理容积移转,但因配合政策将该等资产转移至基金,并改由交通部铁道局担任管理机关,即受《文化资产保存法》第41条第1项不适用该等土地管理机关为政府机关限制。
杨正君进一步表示,因考量该等土地尚须透过活化产生收益,以偿还原台铁局既存短期债务,因此修法允许管理机关得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办理容积移转。
此外,杨正君也说,为使基金经管资产得开发、处分及收益,因此增设明定该等资产不受《国有财产法》第28条限制,且开发、处分、收益及其他相关事项办法,授权由交通部定之。
杨正君会后受访表示,修法后台北机厂、台北车站E1E2街廓、高雄港站以及临港线等30年总收入将达1,762.91亿元,较修法前预估收入288.85亿元,大幅增加约1,500亿元。
经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第10条、第23条修正草案通过,后续提报院会审议。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