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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AB1052法案拟放宽数位货币使用

现行法律要求2026年中起 数字金融资产业务处理者需获许可
2017年12月4日,一名男子在纽约手持iPhone显示当前比特币市场汇率。(Benjamin Chasteen/The Epoch Times)

【大纪元2025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Kimberly Hayek报导/张纯之编译)一项加州法案正在立法委员会审议,该法案将允许州内所有企业和个人接受加密货币等数位资产支付,并禁止政府限制数字货币的使用。

加州众议员阿韦利诺·瓦伦西亚(Avelino Valencia)于今年稍早提出AB1052法案,已进入州议会银行与金融委员会审议。法案于4月1日进行修改后,重新转交给该委员会进一步审查。

如果法案通过,将授权加州的个人或企业,接受比特币等数字金融资产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方式。它还将私人交易中使用数字金融资产作为有效且合法的支付方式。

加州现行法律规定,从2026年7月1日起,除非获得了金融保护与创新部(Department of Financial Protection and Innovation)的许可证,或是被豁免执行该许可要求,任何人都禁止从事数字金融资产的业务活动。

与此相反,AB1052规定,公共实体不得禁止、限制数字货币的使用或是施加任何要求;另外,当数字金融资产作为支付方式时,也不能对其征收税款、扣缴任何款项,或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收取其它额外费用。

AB1052还扩展了1974年《政治改革法》的范围,后者禁止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或参与制定涉及公职人员财务利益的政府决策。新法案则禁止公职人员发行、赞助或推广数字资产、证券或商品。

根据AB1052,公职人员不得从事与数字资产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行为,以免与其公职产生利益冲突。

加州的数字资产主要受到《数字金融资产法》的监管,该法律由两项法案组成,建立了数字资产的许可和监管框架。州长纽森于2023年10月签署该两项法案,原计划今年7月1日实施;然而,去年通过的另一项法案将其生效日期推迟到了2026年7月1日。

今年1月,加州议员陈立德(Phillip Chen)提出了另一项法案——AB236,拟规定在《数字金融资产法》之下,申请许可的审查费用不得超过5,000美元。◇

责任编辑: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