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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会欢迎提供意见 预告及修正原住民族部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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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原住民族委员会于4月预告订定“原住民族部落会议规则”及修正“咨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原民会11日发布声明,为协助部落健全自主发展并自主建构决议机制,该会特别规划订定、修正法规,欢迎各界提供宝贵意见。

原民会表示,原基法第2条之一规定“为促进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发展,部落应设部落会议。”并且规定“部落会议之组成、决议程序及其它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机关定之。”原住民族部落均应依法设置部落会议,以作为健全自主发展的关键机制,并授权原民会订定有关法规。

原民会指出,部落会议之组成、决议程序及其它相关事项目前是规范在“咨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当中,但法制体例上并不适当,再加上近年地方政府及族人提出诸多部落会议改革建言,因此该会蒐整各界意见后,决定依据原基法第2条之一授权,提出“原住民族部落会议规则”草案。

原民会又表示,原基法第21条规定咨商同意的方式,过去只限于部落会议一种,经该会汇集各界意见后,决定不再以部落会议为唯一的咨商同意方式,本于“尊重部落自主决定”之民族自治精神,改由部落自行决定其咨商同意机制,因而提出“咨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修正草案,期盼部落自主建构决议机制。

原民会表示,预告期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2日,预告期间将广邀原住民族地区行政机关进一步提供相关意见,目前也已同步公开于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欢迎各界提供具体修正建议,俾使法规更为周全。◇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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