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为完善运动赛事的防堵机制,行政院会6日通过《运动彩券发行条例》第21条及第21条之1修正草案,加重影响运动赛事公平性的罚则。若以利诱、强暴或胁迫手段妨害竞技公平,最重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于死者则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
体育署表示,过去职棒打假球与去年的职篮打假球等事件,皆导致体育环境受到重创,而在《运动彩劵发行条例》施行之初,就有把防堵机制纳入条文里,并且有刑责加重处罚等规定,但去年职篮打假球事件,发现一些没有纳入运彩投注标的的运动赛事,不在前述法规的适用范围。因此,去年立法院朝野对此有高度共识,把没有纳入运彩的赛事,进一步纳入《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7条之3作规范,且提高罚则。
体育署进一步说明,由于罚则做修正,包含构成的要件跟刑度都有提高,因此同步修正《运动彩券发行条例》第21条、第21条之1。在第21条增列两项条文,包括:以利诱之方法,妨害投注标的运动竞技赛事公平者的刑事处罚;以及意图营利犯罪及加重结果犯的刑罚等。
此外,体育署说,删除一项条文,就是拥有运动团队经营者、发行机构及其员工等人员,未主动配合检察或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等处以罚锾之规定,回归依《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办理。
体育署表示,本次修法可维护运动彩券交易之公信力,有效遏止人为因素介入彩券发行,提升运动彩券投注标的赛事公平性。
行政院长卓荣泰对此裁示,行政院政委史哲对本案已做事前协调,协助进行修法的完成。未来该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教育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及社会各界沟通,争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