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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厂火警未即时通报 屏县府最高开罚10万元

核三厂废弃空压机厂房后方两座冷却水塔起火,消防人员全力灭火。(屏东县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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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核三厂6日上午冒出黑烟,屏东县消防局据报后立即动员赶往救援,虽然火势迅速扑灭,但核三厂并未在第一时间通报屏东县政府,已违反屏东县特定场所各类事件通报机制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可处管理权人新台币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县府拟采最高额度裁罚,以告诫核三厂未来应谨慎以对。

消防局上午11时23分受理民众报案,发现恒春镇核三厂内有冒出大量黑烟,立刻派遣恒春地区共9车21人,由大队长黄基峰带队前往扑救。11时34分核三厂回报,现场为废弃空压机厂房后方两座冷却水塔起火,随后火势完全控制,11时50分残火处理完毕。

屏东县政府表示,依屏东县特定场所各类事件通报机制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火警发生时核三厂应立即通报,但核三厂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报,已违反规定,执行机关或主管机关违者依同法第十条规定,可处管理权人新台币四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得按次处罚,并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业或停止其使用之处分。

县府指出,本次事件核三厂未依规定办理,县府拟采最高额度裁罚,以告诫核三厂未来应谨慎以对,并于第一时间通知主管机关。

核三厂废弃空压机厂房后方两座冷却水塔起火,消防人员全力灭火。(屏东县消防局提供)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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