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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公园P型车阻影响身障者 监院纠正新北市府

监察院。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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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6日表示,身障团体屡次陈情,新北市河滨公园设置P型车阻,违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6条第2项及第52条第1项规定,公共设施场所营运者,不得使身心障碍者无法公平使用设施、设备或享有权利,而且有损障碍者的人格尊严。监察院通过监察委员王幼玲、赵永清提出之调查报告,纠正新北市政府。

监委表示,新北市政府自108(2019)年起依常见辅具规格,设置P型车阻,并于同年修正该府河川高滩地绿美化园区管理要点,将车阻列为园区内设施。身障团体于109(2020)年起即多次向该府陈情,该府虽有办理会勘处理,惟园区53个保全岗哨辖内170处P型车阻,迄113(2024)年9月本院现地勘查,皆未依该要点规定落实建立编号及列管。

监委指出,且该府于车阻上方贴示专人服务电话,安排由保全协助通行,但是民众难以具体指出车阻确切位置,影响联系保全前来协助通行之即时性,亦不乏有联系后无人回应情事,而该作法对于听、语障或多重障别人士,造成ㄅ阻碍更大,有违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之精神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之规定,核有违失。

监委提到,新北市政府早将市辖河滨公园列为处罚条例之适用范围,违者取缔告发,惟每年违规事件逾千件;108(2019)年该府始针对2处违规率高之地点试办智慧车牌辨识系统,迄112(2023)年增设6处、113(2024)年再增9处,合计6年仅设置17处科技执法点及拆除15处车阻,科技执法覆盖率仍明显不足,无法有效解决车阻限制通行问题。

此外,监委指出,经济部作为河川管理的中央主管机关,对于辖管河川区域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及设备,不仅未落实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之规定,迄无完善相关规范,肇致地方政府无所依循,亦使身心障碍者无法公平使用设施、设备或享有权利,未符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之精神,亟待检讨改进。◇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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