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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电子烟危害 国健署再提修法补漏洞

电子烟示意图。(Christopher Furlong/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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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国健署4日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涵盖两项重点,一是针对违法产品能直接没入销毁,二为强化网路平台的监管责任,若未依规定,再接获通之24小时内,下架违规烟品管道,将最高可裁罚新台币200万元,修法预告期仅7天,即起至3月11日止,将收集各界意见,后续将进入行政程序,提报行政院审议,再送立法院通过后正式实施。

国健署4日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涵盖两项重点,一是针对违法产品能直接没入销毁,二为强化网路平台的监管责任,若未依规定,再接获通之24小时内,下架违规烟品管道,将最高可裁罚新台币200万元。图为缉依托咪酯(Etomidate)(电子烟弹)。资料照。
国健署4日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涵盖两项重点,一是针对违法产品能直接没入销毁,二为强化网路平台的监管责任,若未依规定,再接获通之24小时内,下架违规烟品管道,将最高可裁罚新台币200万元。图为缉依托咪酯(Etomidate)(电子烟弹)。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将针对电子烟以及未经核准上市的加热烟,增订没入销毁物品的规定,未来违法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或使用行为的业者或民众个人,除了接罚单之外,所有违规产品也得一并没入销毁;另外,国健署还增订,未来网路平台业者必须配合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下架违规烟品广告,否则最高可罚新台币200万元。

《烟害防制法》在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烟品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指定烟品(含加热烟)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或使用。

据国健署统计,《烟防法》上路至2025年1月31日止,实体稽查及网路稽查电子烟及加热烟共计61万余家件次,开立处分书计4,473件,包括电子烟654件、加热烟2,606件、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1,063件、网路电商及社群平台等22家平台业者150件,共计裁罚新台币约3.7亿元。

不过,国健署烟害防制组长罗素英表示,仍有不肖业者或人士违法制造、输入及于网际网路散布违法物品贩售资讯,或入境旅客违法携带等方式,亦发现电子烟含毒品危害社会安全等事件。

行政院责成相关部会需严加查处,并研议完善法规管制机制,国健署进而启动修法,盼完善管制机制,罗素英表示,本次修法有两大重点,一是针对违法产品可直接没入销毁,二为强化网路平台的监管责任。

她说明,现行《烟防法》虽可以针对制造、输入、贩售、供应、展示、使用等违规行为开罚,但对产品本身无法直接没入,因此即使开罚,仍要把产品还给违法业者或个人,导致市面上仍可见这些违规产品,这次修法补上漏洞,未来所有违法电子烟、加热烟一律没入并加速销毁。

另增订网际网路业者必须移除违法广告,并限制浏览相关内容,如果未依主管机关通知删除、未保存资料180天或未配合调查,都将面临裁罚。境外业者也不能规避法律,未来只要在台湾无设立公司或代表人的业者,须指定法律代表,遵守法规并接受查核。

同时明订罚则,罗素英表示,若网际网路平台业者未依规定,限制浏览相关内容或移除,将可裁罚新台币40到200万元,另外,业者也需保留违法行为人的相关资料,以利国健署后续的相关裁处。

罗素英说,考量修法急迫性,此次修法预告期7天,即起至3月11日止,将收集各界意见,后续将进入行政程序,提报行政院审议,再送立法院通过后正式实施。

至于加热烟的健康风险评估进度,罗素英表示,目前共有11家业者申请审查,6家进入审查阶段,但截至目前为止,“尚无任何业者通过审核”。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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