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宪指部211营的三名士官赖重宇、黎育尔、林裕凯、国防部资通电军指挥部士兵陈文豪先后将军中内部资料透过他人转交、直接交付给中共人员,时间长达数月,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决赖重宇7年、陈文豪6年5月、黎育尔6年8月、林裕凯5年10月。
关于四人各自被判处的罪行,赖重宇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6年,犯罪所得46万元没收;陈文豪6年5月,褫夺公权6年,犯罪所得15万元没收;黎育尔6年8月,褫夺公权6年,犯罪所得66万4100元没收;林裕凯5年10月,犯罪所得26万5900元没收。
北院指出,赖重宇、黎育尔、林裕凯及陈文豪,均分别于2022年至2024年之服役期间,以学长拉学弟转介之方式相互介绍,分别以26万至66万元不等之酬劳为对价,先后将211营内及电指部所属单位之非属机密,但为公务上应秘密之军中内部资料,透过黄琮壹(现通缉中)转交或直接交付予中共情工人员,时间分别长达数月。
北院认为,被告4人受国军长期栽培,理应知悉效忠国家之重要性,且分别职司戍卫总统府内勤务及情报机构,均属极具机敏及重要单位,却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窃密手段以物理性翻拍,期间长达数月。
北院表示,内容虽非属“国家机密保护法”定义之机密,但亦为总统府或电指部所属单位之内部不对外公开之公务上应秘密之资料,所为背叛国家之举止,危害国家安全。又被告4人坦承全部犯行之犯后态度,并已缴交全部犯罪所得,关于贪污部分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减轻其刑,兼其等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危害程度、均无前科之素行等情状,分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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