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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抵债公听会 台立委吁源头减量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9日举办保单抵债修法的公听会。(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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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蔡睦月台湾台北报导)近两年民众保险契约遭法院强制执行的声请案件,高达约77万6,520件,但核发换价命令仅4万318件,民进党立委钟佳滨19日表示,如何达到案件减量、又不妨碍司法个案衡酌空间,将是未来《保险法》修法方向。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认为,金管会让保单抵债的豁免门槛大缩水,过度倾向银行、讨债公司,恐非良方。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9日举办保单抵债修法的公听会。根据金管会提出的《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要保人为债务人的健康险及伤害险的解约金债权,不得作为扣押或强制执行标的;针对人寿保险契约,若解约金少于最低生活费1.2倍计算的3个月金额,也不得扣押或强制执行。

此次《保险法》修法主要缘由在于,自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第897号裁定,认为执行法院于必要时,得核发执行命令终止债务人为要保人的人寿保险契约。然而裁定文发布后,自2023年以来,引发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寿险契约声请强制执行案件量明显暴增。

钟佳滨表示,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第897号裁定后,造成许多债务人的保单遭到扣押,有的是医疗型保单,影响民众基本生活,但也有保单设计为投资或资产传承的规划,因此在法制设计上需要衡量比较利益。

钟佳滨说,声请保单抵债的债权人,很可能是车祸的受害人,也可能是融资公司要求不良债权的清偿,回归本质问题,台湾不同类型的保单齐发,到底是理财成分还是保障成分多,就是保单抵债认定困难的地方。从2023年起至2024年止,保险遭强制执行声请高达77万6,520件,建议朝向源头减量的方向修法。

立委:解约金豁免额度过低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指出,金管会从去年6月增列寿险保额在100万元、单笔解约金10万元以内等八大保单类型,作为禁止扣押或强制执行标的;去年10月改成只排除伤害及健康险,并把豁免强制执行的100万元上限拿掉,门槛改为保单解约金10万至20万元。

王鸿薇表示,现在修法版本将解约金标准按最低生活费1.2倍计算3个月,台北市为7万3,365元、非六都为5万5,854元,以及金门县与连江县为5万1,627元,等于强制执行门槛持续缩水,恐怕修法过于草率,民众也无法保留“棺材本”,连支付丧葬费用都没了。

民众党立委黄珊珊说,目前接到很多陈情,要保人都是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自己保单被解约,但通知应更公开透明,一定要送到相关受益人身上,才能让他们行使介入权。举例来说,保单被银行向法院声请扣押,受益人经过要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后,可行使介入权、支付等同解约金的金额,让保单权益得以延续。

学者:应以最低生活费计算豁免额度

东吴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陈炫宇指出,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是以单张保单计算豁免额度,会产生民众买保险做拆单处理,规避保单被强制执行。他认为,尽管行政作业有困难点要克服,但应以总额方式计算保单额度。此外,目前依照各县市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费,计算人寿保险的豁免额度,可能采取定额会比较适切。

司法院民事厅长林俊廷则指出,金管会去年6月将小额终老纳入豁免范围,现在草案排除后,可能又会引起争议。针对豁免计算方式,目前是按《强制执行法》规定,金管会若认为保单有特殊性,立法上其实不一定要受限于《强制执行法》,不过仍尊重政策性决定。

政大法学院副院长暨法律学系特聘教授叶启洲认为,目前小额终老保险的保险金额达90万元,一点都不“小额”,多具储蓄性,其解约金债权也容易超过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他认为,行政院草案没有将小额终老保险纳入豁免执行范围,属于合理的做法。◇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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