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为保障青年族群权益,立院研拟修订《青年基本法》,朝野立委关注青年年龄范围定义、是否设立专责机关或单位以及青年发展基金。教育部13日回应,目前教育部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已经完成,建议青年定义为18岁至35岁,待完成跨部会协调后,一个月内提报行政院,盼本会期内完成院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3日排审《青年基本法》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18个版本,其中在定义青年的年龄范围问题上,多数立委等所提条文定义青年年龄为18至35岁,也有立委所提条文向下延伸至15岁或向上延伸至45岁。
国民党立委万美玲指出,有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受社会变迁影响,青年延迟就业、就学或是结婚生育等情形很普遍,建议青年年龄定义应向上延伸至45岁,或多元定义。民进党立委吴沛忆则认为,高中生也是青年重要的量能,建议此法自15岁起算。
对此,教育部次长叶丙成坦言,年龄涵盖越多当然可以照顾到比较多人,但资源会被稀释掉,教育部建议青年定义为18岁至35岁,为利政策推动,另建议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此外,朝野立委也关注《青年基本法》是否设立主管机关或专责单位,叶丙成表示,青年事务面向多元,涉及就业、创业、教育、 居住、健康、经济、文化等不同主管机关权责,截至今年3月全国已有20个直辖市、县市政府成立青年局处或设有青年事务相关科、中心,建议尊重由各地方政府本权责依业务推动之重点规划组设。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指出,基本法属框架性、指引性之⽴法,各项权利义务涉及中央多部会及各级政府,不宜明定主管机关,但应该要设专责“单位”,而非专责“机关”,尤其地方政府机关数量有法定上限,若严格规范各级政府皆应设置专责“机关”,实务上恐有困难。
至于《青年基本法》是否应该设立青年发展基金,朝野立委意见则有分歧,国民党所提5案有纳入设置青年发展基金,而民进党立委所提13案则皆未纳入,对此,叶丙成解释,根据《财政纪律法》规定,中央政府非营业特种基金要有明确财源才可设立。
叶丙成指出,当今的青年比过往的世代面对更大的挑战,目前教育部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已经完成,由于涉及与各部会、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将持续进行协调,预计一个月内提报行政院,盼本会期内完成院版。目前部版内容研拟由教育部担任专责机关,由行政院主责每三个月召开跨部会协调。◇
责任编辑: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