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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拟修法核电延役 废核团体吁优先修核安3法

全国废核行动平台11日举办“福岛核灾14周年 要核电不顾核安?”记者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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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福岛核灾满14周年,废核团体11日表示,国内在野党拟修法让核电延役,却忽略老化风险、延役成本及安全评估等问题,强调不能只要核电不顾核安,呼吁应优先推动“核安三法”修正,解决核废料争议,才有资格谈是否继续使用核电。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秘书长崔愫欣表示,2011年3月11日福岛核灾至今已过去14年,然而核灾污染仍是进行式,目前福岛核电厂燃料棒碎片清除作业,在去年11月进行首次试验性回收,回收量仅为0.7克,碎片总量为880吨,除污进展缓慢,恐怕难以在日本政府目标的2051年前清理完成。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黄靖庭强调,上周核三厂发生冷却塔燃烧火灾,但当地居民除了看新闻跟社群却毫无所悉,显示台电与政府对于核灾应变的准备仍有所不足;根据福岛核灾的经验,核电厂半径30公里内的居民应撤离,而台湾核三厂30公里内就有6万人,但2019年的第25号核安演习,仅针对3公里内的范围进行疏散,范围过小且缺乏实际民众参与。若真的不幸发生核灾,民众是否能即时配合疏散令人忧心。

蛮野心足生态协会专职律师蔡雅滢指出,本会期在野党宣示推动《环境基本法》、《气候变迁因应法》把非核家园政策改为非碳家园,以及修法让核电厂使用年限从40年延长为60年,但提案中却没有任何老化风险、延役成本及安全评估的内容。

蔡雅滢呼吁,台湾应优先推动《核子事故紧急应变法》、《核子损害赔偿法》以及《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等“核安三法”的修正,包含应明定核子事故紧急应变计划的范围不得小于30公里,扩大赔偿范围,扩大赔偿范围,删除每起事故赔偿责任最高为42亿元的限制,并增加对“选址”的规范,并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

美国在台协会(AIT)处长谷立言日前表示,美国可以作为台湾可靠的能源来源,无论是液化天然气、再生能源或核能,此外,工商界人士也力促台湾使用核电,对此,妈妈气候行动联盟资深专案经理黄品涵认为,台湾用电有56%来自工业用电,因此工业也应负起发电责任;因应国际趋势,AI和半导体要用的就是再生能源,并不包含核电、天然气,在时间和经济考量上,核电和天然气都并非最佳的能源解方。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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