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银行夫妻档行员涉嫌成诈骗集团的内鬼,自2021年4月至2024年7月间,与客户有不当资金往来、涉及协助客户洗钱等情事,诈骗所得逾新台币1亿元。金管会11日以未完善建立异常交易态样、未确实执行内控等理由,对台湾银行祭出重罚2,200万元。
知名律师游光德涉嫌伙同台银郭姓、黄姓夫妇档行员组成诈骗集团,并透过专业知识协助假币商逃避查缉、开设人头公司将诈骗所得藉由海外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洗钱,不法所得高达1亿1477万元。
银行副局长侯立洋表示,台湾银行在办理行员外出开户、存汇交易、客户身份持续审查,以及账户监控作业、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等机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事。因此,金管会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台湾银行2,200万元罚锾。
侯立洋指出,这是继中信银行、联邦银行后,近年国内第3起银行行员涉及诈骗的案件,台湾银行的裁罚金额也最高,当初中信银行罚锾为2,000万元。他说,金管会适用法条最高可处5,000万元,而决定比前2家银行罚更多,是因为台湾银行特定行员的涉案情节较重,内控缺失态样也较多所致。
金管会也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台银应依比例原则,全面检讨本案违失行为所涉分行内控牵制人员、督导管理人员及总行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第二、台银应就此案相关缺失,对现行交易与账户监控、行员异常行为调查与管理等机制完善程度深入检讨,研议强化改善措施;第三、请台银针对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态样的研判作业,改为总行集中审查办理,并尽速落实执行。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