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铨叙部、行政院人事总处日前配合陆委会,发函全国各政府机关,要求公务人员“具结”未领有中国身份证、居住证及护照,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陆委会表示,绝大多数现职人员配合清查工作;铨叙部表示,过去也曾清查过双重国籍,执行方式皆一致,若公务员拥有双重国籍,也不得担任公务员。
陆委会日前表示,铨叙部、人事总处正在清查公务人员持有中国身份证、护照、定居证、居住证等情形;如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规定之情形,即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两岸条例》自93年起已规定国人具有中国身份者,将注销台湾人民身份,亦因此丧失担任公职人员之资格。
陆委会10日表示,政府信赖绝大多数同仁都会遵守国家法律,也充分相信全体军公教人员、公营事业及公设财团法人员工的具结结果,本项宣导及清查工作推动迄今,获得绝大多数现职人员的配合,进展非常顺利,各项工作很快就会陆续完成。
铨叙部说,如公务员在中国设有户籍、领用身份证或护照,依照《两岸条例》规定,将丧失担任公务员权利;至于领有定居证或居住证,陆委会也认为违反忠诚义务,对国安、公务安全造成高度风险,将请机关做行政调查,视情节轻重处理。铨叙部表示,过去也曾就公务员是否有双重国籍进行清查,执行方式、具结样态都采一致性处理,相关做法都规范在《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中。同样,若公务员拥有双重国籍,也不得担任公务员。
立委王定宇脸书发文表示,担任国家的公职,本来就不应具备双重国籍,何况是具备全世界唯一军事威胁台湾的中国国籍,这是对国家和纳税人最起码的忠诚义务。
王定宇说,日前在threads发起的线上投票,共有3416位朋友投票,46%赞成,53%比赞成更进一步,希望能扩及民选公职,总共有99%的朋友,“当然这可能是同温层效应,但是这个要求也是一般人民的基本共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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