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简讯报导)立法院会去年底三读修正通过《选罢法》修正案,增加罢免难度。行政院认为修法有窒碍难行之处,经总统核可后提出覆议,并向立法院递件。立法院3日已收到公文,立法院长韩国瑜发出协商通知,将于6日下午2时30分召开朝野协商讨论处理时程。
立院去年12月20日三读通过《选罢法》修正案,明定罢免案提议人及连署人名册,应附身份证正反影本。立院迟至1月24日将法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认为修法有“变相提高罢免门槛,过度限制人民罢免权”、“大幅增加提议人之领衔人及各级选举委员会之行政作业负担”及“直接适用本届立法委员,违反国民主权原则、利益回避原则及公平正义之维护”等窒碍难行之处,提出覆议。
行政院秘书长龚明鑫2日将覆议函亲送至立院,韩国瑜3日发出朝野协商通知,将于6日下午2时30分研商第11届第3会期开议日相关事宜外,也要研商有关行政院针对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其中第76条、第79条、第80条及第83条,移请立法院覆议案相关事宜。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天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57人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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