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内政部:公务员查罢免连署应坚守行政中立
【大纪元2025年0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因应台湾各地发起罢免,内政部与中央选举委员会共同邀集原住民族委员会、各地方政府民政局处、及各地方选举委员会召开“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及连署之查对作业联系会议”,重申公务人员应坚守行政中立,以免触法。
台中选会累计收55件罢免 若多案针对1人以先成案为准
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表示,截至17日下午5时,共收到55案罢免案送件,其中52案是立委罢免案,但部分是重行送案或罢免对象为同1人。此外,1案为直辖市或县市长罢免案,2案为直辖市或县市议员罢免案。
台湾中选会说,选务机关在受理相关罢免案时,经初点或查对程序后依法不予受理者,若经再次送件,都采“+1”方式统计送件数。至于对同一个公职人员提的罢免案,如果已有一案依法宣告成立,也就是经二阶连署成立、依法将办理罢免投票者,还在进行中的罢免案就会公告停止进行。
中华民国内政部17日发布新闻稿表示,近日社会各地陆续发起罢免,按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各级选委会与户政机关的查对作业分工,有关提议人或连署人是否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提议人或连署人的资料正确性,是由地方选举委员会函请户政机关依据户籍登记资料进行查对。
台湾内政部指出,至于提议人及连署人资料是否有遭他人代替签名、盖章或其他伪造等事项,是由主办选举委员会专职人员办理,并非由户政机关人员进行查对,如名册有疑似伪造情事,则由选举委员会寄送查询单向当事人查询,并不得以电话查询,更不得以面访等各式方式予以替代。
台湾内政部说明,为确保各罢免案提议及连署查对作业的一致性,避免各直辖市、县(市)作法有所差异,引发不必要的纷争,今日会议特别提醒公务人员办理罢免案提议及连署查对作业时,务必严守行政中立,妥善保管提议人及连署人名册,不得携带外出,以免触犯其他刑事法令。也吁请主办选举委员会于进行查对作业前,应确实办理查对作业工作人员讲习,以顺利完成名册查对工作。
最后,台湾内政部强调,依照公职选罢法第45条规定,各级选举委员会的委员、监察人员、职员、乡(镇、市、区)公所办理选举事务人员,于收到罢免案提议后,依法都不可有为罢免案支持或反对的宣传行为,违反者,将依该法第110条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请各级地方政府及选举委员会同仁,务必再次提醒公务人员注意,以免触法受罚。
责任编辑:叶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