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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币登记新制上路首例 刑事局破非法工作室交易逾2亿

非法虚拟币商洗钱犯罪模式。(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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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防堵假投资诈欺利用虚拟货币做为假投资标的或洗钱工具,立法院2024年三读通过“打诈四法”修订,明定虚拟币商须依法登记,目前全国仅有26家合法业者。刑事局日前分别在高雄、台北查获个人币商、虚币工作室,移送法办,为去年11月30日新法上路后首例。

刑事局指出,近年假投资诈欺案件利用虚拟货币做为假投资标的或洗钱工具的情形日益增长,为了防堵被害案件发生,我国在2024年通过“打诈四法”,其中《洗钱防制法》第6条之虚拟资产服务业(VASP)登记新制,已于同年11月30日上路,虚拟货币交易所或个人币商若未依法登记,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

刑事局自去年12月1日加强网路清查,发现有未登记“个人币商”于公开在脸书虚拟货币社团中大肆宣传泰达币兑换服务,循线查出一名高雄陈姓男子涉案,他自同年10月起经营币商生意,以面交方式收款,而在新法上路后,他仍持续交易虚币100多笔,经手泰达币40万颗,从中赚取汇差新台币80万元;同年12月24日将他逮捕到案。

此外,刑事局今年1月2日也在台北市一处商办内,查获一间非法的“寓祐”币商工作室,该工作室以每月4万元薪水聘雇店员林男、刘女,以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对外贩售泰达币,自新法上路后共交易328笔,营业额达新台币2亿3,363万元,从中赚取手续费约2千万元,累积客户达百余人,但有约3分之1是诈欺案件被害人,前往购买泰达币后汇入犯嫌指定钱包。

刑事局提醒,目前除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官网所公告26家业者,已依“VASP登记办法”第30条规定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外,其余个人币商及工作室从事兑币行为皆为非法。而诈骗集团大多结合假投资诈欺手法,指定民众至币商工作室换币,随后再将虚币转入诈骗集团可掌控的人头虚拟货币钱包,进而完成洗钱手段。

刑事局呼吁,民众应切记,只要宣称“到府收款、到府币商”,就一定都是诈骗。如有疑虑,可前往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官网查询已合法登记业者名单,或拨打165反诈骗专线进行咨询,也可前往邻近派出所询问或报案,以确认其合法性。◇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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