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谢茹慧澳洲阿德莱德编译报导)阿德莱德两名期房买家因开发商以无法按约定期交房为由终止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近下达判决原售房合同有效,开发商单方取消合同构成违约。判决正值南澳政府推动完善期房合同条款,更好保护买家权益。
据澳洲商业网报导,卡卡德(Prameykant Kakkad)和瓦什施塔(Arun Vashishta)是开发公司Ameronix Pty Ltd和Treana Holdings Pty Ltd在Kurralta Park区联排别墅项目的买家。两人于2020年9月各自签订了期房销售合同,合同价39.9万,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约定的交房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日落条款在期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最后交房期限,按照南澳现行规定,如果未能在日落条款约定的日期前交房,买方或开发商可终止合同。
据悉,该项目于2021年5月动工,由于疫情导致材料人工上涨,两名买家均同意各自额外支付5万澳元,同时交房期限延至2022年12月29日。但开发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无法按期交房为由单方终止合同,并因此被两人联合诉至南澳地区法院(SADC)。公司董事朱金贵(Gingui (Otto) Zhu,音译)、朱青伟(Qingwei (Ben) Zhu,音译)和朱青宁(Qingning (Reno) Zhu,音译)没有受到个人起诉。
卡卡德和瓦什施塔在诉状中称,开发商没有“付出合理努力”力争在日落条款约定期限前交房,并且终止合同的意图是为了趁着火热房市涨价售房。开发商辩护称延误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理由是2021年7月后的封城措施导致材料和人工短缺,以及从中国进口的窗户、木工制品等物资运送延误,最终造成工期延误。
法院辅助法官奇维尔(Wayne Chivell)驳斥了被告的辩护,判决开发商单方终止合同构成了违约,理由是开发商原本可以更积极寻求其他供货商,但却没有作出任何加快施工进程的努力。他在判决书中说,开发商中途延长最后交房期,以及终止与买家谈判的举措促使他认定开发商早在2022年6月就知道无法按期交房,并在当时已经决定“在日落条款期限后终止合同,以远远高出合同价的价格重售物业,而不是与买家谈判。”
法官的判决意味着两名买家在签订买房合同五年多后,终于能如愿入住。卡卡德感谢法院主持公道,表示自己如释重负,但为此已付出不菲代价,包括法律费和房租等各项费用已超过了35万。
他说:“这是我的梦想之家,是我拥有的第一套房子,现仍在等待入住。过去三年压力很大,也影响到了我的健康。”
卡卡德和他的律师加茨塔维森(Mark Gustavsson)都呼吁政府改革日落条款,保护消费者利益。加茨塔维森称目前的日落条款造成很多纠纷,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财务和精神负担。
据悉,南澳政府正在对建筑行业开展审查,提出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仿效维州、新州和特别行政区的做法,制定日落条款新规则,如通过引入获得买家同意或法庭许可等附加条件限制卖方对该条款的应用。
审查报告自去年10月启动征询社区反馈,反馈截至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欲了解更多,请查看 https://yoursay.sa.gov.au/building-industry-review网站。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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