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刑事局26日表示,北部一名张姓教职人员日前先后接到诈团假冒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员工、假检警电话,最终被骗达1260余万元,因此呼吁检警不会监管任何的人账户,更不会要求收取现金或存簿,民众听到“身份遭冒用协助申请资金公证”、“监管账户”等关键字时,就是诈骗。
刑事局表示,一名年约40岁张姓教职人员,日前在学校接到一通自称NCC员工来电,声称张曾在电信公司网站申办预付卡门号,该门号遭盗用并发送诈骗简讯,假NCC协助张转接自称南部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周姓刑警,假刑警先声称张涉入一洗钱案,须调查张名下财产,要求提供身份证及邮局账户资讯。
张操作邮局网银无法登入、提款卡亦无法领款,遂相信对方所言,按照指示提款及汇款,并依照提示,告知银行临柜关怀人员此款项为长辈生日及牙齿用途等,对方更佯称于案件开庭确认后,可持法院开立的公证本票纸本领取缴交款项,张遂不疑有他与对方前后面交5次。
交付460万元予自称检察官特助,并按指示于每次交款前均与假钟姓及黄姓检察官透过电话视讯确认张女独自一人前往交款,及交款后只身返家,方结束视讯通话,并确认行踪,张女接续汇款4笔计800万元到对方指定账户,直到张女向家人借贷款项时才经提醒方知遇上诈骗,前后计遭诈骗1260余万元。
刑事局指出,诈团以假冒公务机构诈骗会有多阶段诈骗话术陷阱,一、先假冒公务部门、电信公司或健保局人员,声称被害人身份遭冒用、健保卡滥用遭停卡及申办电信并欠缴电话费;二、转接给假警察,声称涉及刑案、人头账户、诈欺共犯等,且侦查不公开要求当事人不得透露。
刑事局继续表示,三、再转接假检察官、法官,谎称被害人“身份遭冒用协助申请资金公证”、“收取资金控款”、“监管账户”;四、出具假地检署“监款科”、“公正账户”或地方法院开立的假“公证本票”等票令。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