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内政部去年表示,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未依国籍法规定于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并于就职之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出佐证资料,所以解职,国民党立委及史雪燕2日举行记者会提出质疑。对此,内政部长刘世芳回应,他们是依照国籍法规定,并未剥夺陆配参政权。

国民党立委及史雪燕举行记者会,史雪燕指出,2018年开始参选公职,到遭内政部通知解职,这段期间内政部都没有任何疑义,也没有要求提供放弃国籍证明;卸任两年后,内政部居然发文解职,显然不合理,充满了政治动作,令人感到似乎在操作两国论。她也已提请诉愿,这不仅仅是捍卫个人权利,也是为38万陆配争取合法的参政权。
内政部举行记者会。刘世芳拿出一份誓词上面写着,余誓以至诚,恪遵宪法,效忠国家,还有宣誓人史雪燕,时间是中华民国110年8月26日。她指出,根据规定,宣誓就职后,一年内要根据国籍法规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民国98年和日前已经函给各县市地方议会,并没有事后告知。
所以,刘世芳表示,史雪燕已经签了誓词,除非这是假的,但这是南投县议会提供的,内政部至今执行的是相关法律授与给的行政规范及规定办理,并没有做任何修改。
内政部次长吴堂安补充,民国98年就已经提到,为避免国人具有外国籍身份,民选公职部分只要是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于就任后一年内要取得证明文件,这是针对全国民意机关还有各级政府都是统一处理。
吴堂安继续表示,去年11月也再次发给全国各民意机关跟各级政府,只要是有担任民选公职请务必要依法就职满一年后取得放弃他国证明文件,并非事后针对个人算账,与政治操作无关,他们是依照国籍法规定,并未剥夺陆籍配偶参政权,只要成为中华民国国民就一定要恪遵中华民国国籍法规定。
刘世芳补充,现在在台湾大概有五位里长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也取得里长身份,也分别去函区公所,希望按照国籍法或户籍法规定办理。
针对网红八炯指出,近40万台湾人办理中国身份证一事,刘世芳说,已经查出两位,一位姓苏、一位姓林,分别是1990年跟1980年出生,户籍分别是台中市跟金门县,现在会按照相关规定请对方说明,若无,可能会被废止台湾身份证,现在会查明清楚是怎么回事,也会给对方申诉的机会。
刘世芳表示,在台湾入出境时是用台湾护照、身份证,但是到他国时用他国身份证、护照,目前是查察不容易,但只要有证据的话,废止或注销国籍跟户籍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