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近年假车牌泛滥成为治安隐患,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月15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修正草案,初审通过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车牌加重处罚汽车所有人7万2千元罚锾,并明订伪造、变造他人车牌、肇事致人伤亡或累犯等3样态,可直接没入车辆后销毁,后续将送院会讨论,预计今年上路。
根据交通部统计,自2021年至2023年每年依序有95件、169件、251件伪造车牌,平均每年171件,每月14件,但去年1至10月却已有1,012件。根据交通部分析,伪造车牌中有八成为吊扣、吊销及报废等非正常牌照,另有16%涉及犯罪嫌疑。公路局分析,2019年到去年9月使用伪造车牌者其原牌照状态,以吊扣为最大宗占38%,其次是注销。
伪造车牌近5年举发件数每年成长,去年达1,327件,相较前年增加472%,此外,去年违反《刑法》案件也增加856%,包含伪造他人车牌有733件、伪造自己车牌有453件。
交通部去年预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将伪造车牌现行最高罚锾1万800元,比照危险驾驶提高至3万6千元,并当场没入车辆,增订并罚非车主的驾驶人,将与车辆所有人处以相同刑罚;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月15日进行条文审查。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表示,现行罚则对比市面上伪造车牌每面价格6千至1万元相比,明显过低,此外,由于车辆资产价格高,应考量同时没入车辆,才能有效吓阻。
针对没入车辆,民进党立委林俊宪表示,现行酒驾、毒驾、无照驾驶或危险驾驶均是有肇事致人伤亡或再违反等附加条件才得以没入,也有以租赁车或借用他人车辆等使用伪造车牌的样态,他建议,应考虑车辆没入样态以免错杀无辜。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长林福山说明示,针对罚锾部分,因《道交条例》第12条涵盖机车、汽车、大型车及拼装车辆等,若调整下限恐牵涉其他样态,建议调整上限;另没入车辆的适法性部分,现行即有相关没入处罚,而租赁车及出借车辆都很好举证,即不会没入。
经委员会讨论,最终初审条文修正,针对未领用牌照行驶、在牌照吊扣期间行驶、或牌照经缴销吊销或注销等无牌照行驶、报废登记汽车仍行驶等6种行为,均处以最高额3万6千元罚锾。
针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车牌则依最高额加倍7万2千元处罚,并明订伪变造他人车牌、肇事致人伤亡或10年内第二次违反规定等3样态,可没入车辆后销毁。
此外,拼装车未经核准领用牌照行驶、使用吊销、注销的车牌,以及车牌借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车牌,最高罚锾从现行1万800元提高至3万6千元,并当场没入车辆。
为达到有效吓阻非车主的驾驶人行驶未领用有效车牌车辆衍生后续道路违规、治安犯罪等行为,本次修法也增订并罚非汽车所有人的驾驶人,以最高额3万6千开罚。◇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