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9月5日受台湾嘉义地方检察署嘱托,拍卖被告所有或供犯罪所用的汽机车,吸引民众踊跃到场竞标。其中有一件越南籍人士在嘉义阿里山区搬运窃取扁柏,被警拦查时竟冲撞警车,失控自撞山壁后车辆严重毁损,法院判决该犯罪工具的车辆没收,没收车辆经2度拍卖后以4,500元(含鉴价费)卖出。
本次嘉义地检署嘱托嘉义分署拍卖的汽车共有8辆,皆为裁判确定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之物。拍卖车辆有丰田、日产及马自达等各厂牌车辆,当天共有9组民众登记应买。
本件右前半部几近全损的马自达汽车,系因111年5月25日,阮姓及陈姓2名越南籍男子在嘉义县阿里山丰山村石梦谷歩道,搬运赃物使用车辆窃取贵重木材台湾扁柏,在行经梅山乡嘉149甲线全仔社桥处被警拦查,不料被告等人竟驾车闯越拦检点并冲撞警方侦防车,失控自撞山壁。

被告2人被当场逮捕,并起出6块扁柏角材(总重130公斤)。经检察官以森林法起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及2年2月,并科罚金150万元及120万元,并于刑后驱逐出境,扣案犯罪工具车辆没收(台湾嘉义地方法院111年度诉字第521号判决)。本件判决没收的马自达汽车虽因冲撞警方侦防车,失控自撞山壁以致车辆右前半部几近全损,但仍在嘉义分署法拍会由黄姓女子以4,500元拍定,真正落实刑事案件没收不法犯罪工具及所得的目的。
本次法拍前嘉义分署人员先进行反诈骗宣导,现场陈列反诈骗海报向到场民众介绍有关诈骗手法及“反诈骗165专线”,希望民众切忌贪便宜心态避免被诈骗。为有效就犯罪案件扣得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之物及提升没收成效,犯罪扣押物除于判决确定前的侦查或审判程序中实有即时进行变价程序之必要外,裁判确定后没收物品有效执行拍卖,将拍卖金额没入国库更是重要。嘉义分署与辖区嘉义、云林地方检察署联系通力合作,数度将受托变价的犯罪扣押物迅速进行拍卖,为公部门协力执法及有效提升没收成效开创新局。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