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郭董连署送27元米酒以为合法 检认影响意愿起诉4人
【大纪元2024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鸿海创办人郭台铭2023年9月起在全台广设连署站争取独立参选总统,其中新店区中正连署站公然喊话“参加连署送米酒及垃圾袋”,成效良好,原以为宣传物价值未超过30元就合法,但台北地检署认为,30元仅是检方办案参考标准,依涉犯对连署人交付贿赂罪起诉4人。
起诉指出,负责郭台铭新北市新店区连署站文宣物资发放的周时雄,为尽可能多收集连署书,自2023年10月8日起提供一瓶市价27元的米酒,由新店区中正连署站负责人吴信慧指示不知情的工作人员,在连署站以扩音器宣传“参加连署送米酒及垃圾袋”,并重复播放“欢迎连署、连署送垃圾袋、送米酒、欢迎带身份证来联署”录音档。
有民众得知后,兴冲冲的前往站点,由连署站督导谢明樵、傅友辰等两人负责处理签署、发送米酒事宜,一共收集到10份连署书。检方调查时,仅有吴信慧一人坦承不讳;周时雄自承,提供米酒参与连署的成效不错;谢明樵、傅友辰则辩称,米酒价值较高,相对其他赠品更容易影响民众连署意愿,确实有民众是为了米酒而参与连署。
北检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判例,投票行收贿罪刑成立与否,无所谓市价或行情的绝对标准,而“30元以下”宣传品标准,仅是检察机关侦办贿选案件的参考,是否成罪仍应依个案认定有无影响民众投票意愿;况且本案为对连署人交付贿赂,尚未进入投票阶段,与投票行受贿罪程度不同,连署人收贿者也无刑责,不能混为一谈。
北检考量,虽然米酒每瓶市价27元,但诸多连署人连署完成后,同时取得米酒、扇子、矿泉水、便条纸、存钱筒、钱母,甚至有人取得2瓶米酒,周时雄等人交付贿赂已逾30元价值;且米酒是有价值物品,足以影响不特定连署人的连署意愿,因此依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对连署人交付贿赂等罪起诉周男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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