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5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针对立法院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以建设花东为名,提出“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等三项花东交通工程法案,引发立法权侵害行政权、违反权力分立原则等争议。环团昨(22)日举行记者会提出质疑,认为该草案架空现行法规、未经环评,呼吁撤案。



为促进东西交通建设,傅崐萁日前先后提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国道六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等草案,三项草案预估总经费超过数兆元,引发讨论。
针对上述三个草案,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等多个环保团体22日举行记者会,表达3诉求,包括反对架空现行国土计划、土地征收、环境影响评估、原住民族咨商同意等风险控管法律程序,同时反对架空预算法律限制,呼吁国民党撤案。
草案尚未经原民咨商同意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理事长陈宪政表示,上述草案均有“全部计划之建设完成以不逾十年为限”相类似的用语,无视环评时程与通过与否,也无视土地征收的正当法律程序与通过与否,可说是立法权凌驾行政权。
陈宪政指出,本案尚未经原民咨商同意,违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规范,更不用说若采BOT案,路权经营权均在财团或企业手上,开发行为不仅会破坏原民的生活环境,而其经济命脉也随之掌握在财团或企业身上,侵害原民权益。
未经环评与政策影响评估
全球绿人台湾之友会理事李春祥指出,依据《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计划制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不是立法机关,由立法院指定建设范围,强迫国发会或推动委员会制定计划,是侵害行政权的扩权行为。
自然保育与环境资讯基金会董事长陈瑞宾指出,“花东交通三条例”草案对区域范围有重大影响,包含未经环评与政策影响评估,对于花东整个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的冲击,包含中横穿过中央山脉,对许多保护地的冲击,且未经讨论,真实要投入多少预算,没人知道,这是很糟糕的法案。◇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