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初选案|林卓廷等3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诉
民主派初选案上月19日判刑,45名罪成被告分别被判囚50个月至120个月。林卓廷(左起)、吴政亨及彭卓棋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宋碧龙、蔡雯文/大纪元、吴政亨(李伯卢)关注组)
【大纪元2024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民主派初选案上月19日判刑,45名罪成被告分别被判囚50个月至120个月。再多3名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诉,分别是民主党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吴政亨,以及前区议员彭卓棋。至今有8人提出上诉。
林卓廷被判囚6年9个月,吴政亨被判囚7年3个月,彭卓棋被判囚6年6个月。
案件编号:CACC253/2024 @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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