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2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等人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柯文哲以7千万元、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1亿元、台北市议员应晓薇3千万元、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2千万具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电子监控。台北地检署30日表示将会抗告。





沈庆京、应晓薇、柯文哲30日下午陆续完成交保手续,李文宗也在傍晚5时多交付保证金,并配戴电子脚环,离开台北地院。
北院表示,检察官虽指同案被告、柯的随行秘书许芷瑜,经柯文哲指示逃亡在外,并称许芷瑜涉案甚深,但并未指明许芷瑜的涉案情节究竟如何,况目前本案其他被告及相关证人也未提及许芷瑜在本案的角色,因此不能认为在许芷瑜到案前,有羁押柯文哲必要。
北院提到,依照柯文哲于北院讯问时所述,“我必须辞掉民众党党主席,否则民众党无法运作,但程序也要走完,我希望一个礼拜之内把事情处理好”等语;另参酌在柯文哲辞任党主席之前后,与相关证人“因工作必须而接触”情形,已会大幅降低,能否以此认为有羁押必要,亦有疑义。
北院说,检察官虽提及柯文哲使用许芷瑜为其申办的手机门号,设定手机名称为“罗廷暐”,但柯文哲与辩护人联系案情时,随后即表明身份,显示此部分柯无隐匿身份之意。就算柯文哲与许芷瑜关系密切,此一事实也与勾串共犯、证人不同。
检察官认为柯文哲与沈庆京利害关系一致,有高度勾串可能,但北院说,2人就检察官所指犯罪嫌疑事实,已经检察官于侦查中多次讯问,并就相关疑点加以质问,因此柯文哲与沈庆京供述、答辩是否可采,这部分属于证据取舍的事实认定问题,而不能以此认为有羁押柯文哲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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