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艺人黄子佼无故持有儿童及少年性影像案,审酌他自2014年2月间起就成为全台最大情色网站“创意私房论坛”会员,陆续购买而持有2,259个儿童及少年性影像档案,受害人多达35人,被害时年龄介于10岁至17岁;且他否认犯行、未与被害人和解,将他判刑8月。
黄子佼检方侦查时供称,他是为了要“纾压”才会购买儿童及少年性影像。法官审酌,他为了一己私欲而犯案,且被害儿童或少年多达35人,当时年仅10至17岁,并可轻易辨识其等之脸部、身体特征,包含儿童或少年之学校制服、学生证、社群网站资料、手写个人年籍等个人资料,严重侵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全发展。
判决指出,即便《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于2023年2月17日修正施行,加重“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的法定刑度后,黄子佼仍继续无故以电脑硬碟储存而持有相关档案,应适用新法;而非依该《条例》第53条之1规定适用行政罚而免除其刑事责任,更不适用《刑法》第16条以不知法律为由减免其刑。
法官认为,黄子佼的持有行为,显然同时促使儿童或少年性剥削制品的供需关系存续,提高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其犯罪行为客观上并无情堪悯恕,也无宣告法定最低刑度过重的情形,没有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之必要。
合议庭审酌,黄子佼自陈五专毕业,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经济状况小康等情,且无任何犯罪前科;但他原本在检方侦查中坦承犯行,事后却又在法院审理期间矢口否认犯罪,且迄今未与被害人和解,因此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如易服劳役以1千元折算1天;不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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