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报导)刑事局智慧财产权侦查大队清查网路社群及网站,发现“疯先生”、“电脑王阿达”等知3C网红部落客,在网路上刊登下载非法侵权影视APP及使用教学的文章,借此吸引网站浏览人数,赚取广告费。警方初估,市值逾新台币6亿元,依违反《著作权法》移送检方侦办。
刑事局智财大队调查,40岁的梁男及51岁沈男、33岁林男分别经营“疯先生”、“电脑王阿达”等网站与YouTube频道,以提供最新科技、3C资讯、撰写详细电脑教学文章为主题,追踪人数超过40万人;但梁等人为增加广告点击率以赚取广告费,竟刊登“多选一”、“形状找不同”等25种侵权影视APP的下载及使用教学文章,吸引民众浏览。
智财大队查出,该类非法APP伪装成非影视APP的合法程式,骗过苹果公司的APP STORE验证审核后上架,使用者下载后只要输入关键字或是特殊指令,即能转换成盗版影视模式。经统计,“疯先生”刊登侵权教学文章32篇、有44万人次浏览;“电脑王阿达”刊登21篇、有10.9万人次浏览,两网站合计刊登53篇、总浏览人次达55万3,551人。
版权受侵害的日本一般社团法人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会员提出告诉后,智财大队分别报请台南及台中地检署指挥侦办。专案小组于今年9月至10月间,分别前往犯嫌位于台中市太平区、台南市安平区、新竹县竹北市的住所搜索,将梁男、沈男、林男等3人查获到案,查扣违反《著作权法》电磁纪录等证物。
智财大队指出,相关盗版影视APP侵害台湾及各国电影、戏剧、动漫、综艺及纪录片等视听著作,受侵害范围多达数百部,且APP可选择集数、支援离线下载播放,也能将特定的影片收藏到个人中心,不仅影响台湾影视业发展,并侵害各国著作财产权法益甚钜,经权利人估算,侵权市值逾新台币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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