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立法院20日三读通过立法委员提案修正之宪法诉讼法,除另有规定外,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10人以上参与评议,且违宪宣告人数不得低于9人。对此,台司法院表示,将造成宪政机关运作上的困难,深表遗憾。
司法院表示,大法官基于宪法赋权,掌理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并依法组成宪法法庭审理各类宪法诉讼案件,此系履行宪法忠诚义务,并承负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及维护国家宪政秩序的重要功能。若宪法法庭无从行使审判权,势将减损人民寻求救济之宪法诉讼权利,各机关亦无法透过宪法诉讼解决宪政争议,斲伤违宪审查制度功能。
司法院指出,立法委员提案修法内容触及宪法法庭程序自主运作,严重影响大法官职权行使:修正条文将参与评议的大法官人数改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辞职、免职或死亡,而未及补足缺额时,恐将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无法进行评议并作成裁判。
司法院说,况且同意违宪宣告之大法官人数必须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数未补齐之前,将造成极少数即得制约多数的情形;纵大法官缺额全数补足,高门槛之评决人数要求仍易导致审案效率降低,不利于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
最后,司法院认为,维持宪诉法原规定于宪法诉讼实务运作并无窒碍,对于今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宪诉法修正案,将造成宪政机关运作上的困难,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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