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美国交通部近日实施新规,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或严重延误时,必须迅速、自动向乘客提供退款。这项规则适用于往返美国或在美国境内旅行的所有旅客,包括加拿大人。
新规适用情况
根据规定,乘客可在以下情况下获得自动退款:
一、航班取消:
• 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且未为乘客重新预订新航班,或乘客未接受其它补偿(如代金券、里程积分)。
• 乘客拒绝接受取消航班后提供的替代行程或补偿。
二、重大变更:
航班行程发生以下“重大改变”,且乘客不接受更改后的行程或补偿:
• 国内航班起飞时间提前3小时以上,或到达时间延迟3小时以上;国际航班则为提前6小时以上或延迟6小时以上。
• 出发机场或目的地更改。
• 转机次数增加。
• 服务等级降至较低级别。
• 残障乘客的无障碍设施明显不如原计划。
三、行李延误:
• 国内航班行李延误超过12小时,或国际航班延误超过15至30小时(根据航程不同)。
四、未提供已付服务:
• 乘客已支付的服务(如Wi-Fi、座位选择、机上娱乐)未能提供。
自动退款程序
新规要求:
• 无需申请:航空公司需自动为符合条件的乘客退款,无需乘客主动提出。
• 退款时间:使用信用卡支付的订单需在7个工作日内退款,其它付款方式需在20个日历日内退款。
• 退款方式:必须以现金或乘客原支付方式退款,退款金额包含所有税费及收费,无论税费是否退还给航空公司。
在新规实施前,航空公司可自行设定退款标准,甚至修改规则,导致乘客必须经历复杂的流程才能申请退款。新规显著改善了这一问题,简化了乘客权益的实现过程。
加拿大的对比
与美国相比,加拿大在旅客权益保护上显得滞后。
• 加拿大法规规定,因航班超额预订被拒绝登机的乘客可获得最高2,400加元赔偿;因航班延误或取消,可获得最高1,000加元赔偿;因行李丢失或损坏,可获最高2,300加元赔偿。
• 然而,加拿大旅客需主动申请赔偿,流程繁琐且耗时。
据CTV News报导,航空旅客权利组织(Air Passenger Rights)总裁盖博‧卢卡奇(Gabor Lukacs)指出,加拿大联邦政府未将乘客退款权整合进系统化立法,导致旅客难以便捷行使权利。他强调:“加拿大人有获得退款的权利,但相比美国,加拿大的执行难度更高。”
美国新规的出台为全球航空业设立了新标杆,加拿大或需跟进改进,以更好保护旅客权益。
责任编辑: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