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iloveguava.com

翻拍公务机密卖中国人赚7.3万 海巡女下士判刑6年2月

人气: 130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4年1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海巡署一名吴姓女下士,因需钱孔急,在网路上结识一名王姓中国人士,双方谈妥以机密换取报酬,吴女遂于2023年11月至12月间,多次利用执勤的机会,以手机偷拍公务电脑中储存的“演练纪录表”等档案,传送给王后换取7万余元,遭法院判刑6年2月、褫夺公权3年。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吴姓女下士,因财务困难,在脸书上结识一名绰号“王专员”的中国人士王金才,对方要求她交付职务上的机密文件,以换取报酬;吴女受利诱后,自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2日间,多次利用执勤的机会,开启公务电脑中储存的档案资料,以手机翻拍“演练纪录表”、“工作报告”、“研讨会议资料”等国防以外机密。

事后,吴女透过通讯软体LINE将翻拍的机密文件传送给王金才,分别获得1万9,577元、3万4,530元及1万9,421元报酬,并以泰达币的形式存在虚拟钱包中,不法获利合计7万3,528元。

此外,食髓知味的吴女为收集 “外离岛防卫计划”、“基础设施整合防护计划”等国防机密,以赚取50万元的介绍费,不仅趁她在屏东站点守望哨执勤时翻拍关键设施相关资料,更于同年11月18日向叶姓同僚刺探关键基础设施图资、文件,但因遭到对方拒绝而未遂。

桥头地检署认定,吴女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却罔顾国家安全,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络、《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泄漏、交付公务上应秘密文书电磁纪录,以及《刑法》公务员泄漏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消息等罪嫌,依法起诉。

桥头地院审酌,吴女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共2罪,并处有期徒刑6年2月、褫夺公权3年;仍可上诉。海巡署南部分署则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第9条规定将她免职,自今年4月5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昌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