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强台康芮台风预计于31日下午2时许登陆, 据中央气象署预测,今明两日将是影响最明显的时候。嘉义市政府特别提醒雇主以及劳工,在台风天出勤的给薪及给假的相关规定。
社会处特别提醒,台风来临的出勤事宜,应以劳工安全为首要考量。虽然目前劳动法令并无台风假的规定,但依据劳动部订颁的“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规定,当台风等天然灾害发生时,如劳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报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亦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的处分。
而原就约定居家工作的劳工,其劳务的履行,如不因台风来袭而有影响,可以依原约定履行劳务,雇主并应照给工资;但若仍受有影响致无法提供劳务,雇主不得予以各项不利的处分。
事业单位如因营运性质仍需要劳工从事工作,除应照给当日工资外,也“宜”再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的协助。如当天适逢劳工的“休息日”,雇主就须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延长工时在2小时以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1/3以上;工时超过2小时,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2/3以上的加成,发给加班费。
倘劳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发生职业灾害,在治疗、休养期间,雇主应给予劳工公伤病假,并依《劳动基准法》第59条规定标准给予其职业灾害补偿。
社会处长李思贤特别呼吁,当天然灾害发生时,有关劳工的出勤管理以及工资给付事项,除了其他相关法令已有规定外,劳雇双方应参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事先在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定或工作规则中约定。如果未有约定或工作规则未规定时,也请参照该要点办理。
若是遇到相关劳动权益问题,可循下列方式由市府为您服务:
1. 现场咨询:嘉义市政府社会处劳资及劳动条件科: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2. 电话咨询:05-2254185,05-2254321#154、159。
3. E-MAIL咨询:cycg254@ems.chiayi.gov.tw。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