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0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融资租赁公司承作“先买后付(BNPL)”业务,过去出现不少争议,有年轻人一出社会就背债数十万元。近日金管会副主委陈彦良指出,未来将拟定专法纳管租赁公司。金管会17日说明,短期内金管会研议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来纳管,至于是否拟定专法,目前正在委外研究,等有结果会通盘考量。
民进党立委王世坚16日关注融资租赁公司纳管进度。对此,陈彦良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表示,已邀请前三大融资租赁公司到金管会洽谈,目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子法正在草拟阶段,融资租赁业者虽有一些反弹,但这只是一个过渡,将来还有专法。
金管会17日召开例行记者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短期内在研议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来纳管一定规模以上的租赁公司,未来会不会走向专法,目前有委外研究,希望年底前可以看到建议内容,会进行通盘考量。
林志吉说,台湾民间租赁公司家数非常多,办理业务模式多元或经营属性不同,如果要纳管须要一定成本,要考量金管会监理量能,对于消费者能否从这个市场取得资金都要顾虑。
至于租赁公司是否会有主管机关?林志吉指出,专法可能还会有分规模大小与营业性质的区别,仍待研究结果出炉再说明。
金管会也提醒,上市柜公司明年起应编制永续报告书,截至今年8月底止,已申报永续报告书有1,020家、占比约56%,还有832家、约44%上市柜公司尚未编制,明年8月底前要强制揭露。若未完成申报,将处新台币1万元罚款,情节重大者或处5万元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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