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功绩导向的升迁制度,立法院会2日三读修正通过《公务人员升迁法》修正案,将公务人员的升迁从资绩并重,改为依功绩原则办理,提高政府施政效能及服务品质;另外,最近一年内因酒后驾车、对他人为性骚扰或跟踪骚扰致记过一次以上处分,不得办理升任。
考试院提案说明指出,为使现行公务人员升迁制度更臻完善,强化功绩导向的升迁原则,将原本的“资绩并重”修正为“功绩原则”,促使各机关更重视公务人员的绩效表现,并鼓励公务人员积极任事,进而提高政府施政效能及服务品质,因此拟具此修正草案。
三读条文重点包含,修正指名对调的规定,放宽为得采行2人以上相互间调任方式办理;另为强化功绩导向的升迁制度,鼓励公务人员积极任事,增订对于公务人员具有重大殊荣、工作表现者、特定语言能力,于升任评分时得酌予加分。
三读条文新增,因育婴留职停薪自愿调任较低职务者,于回职复薪之日调任原职务或与原职务同一序列职务时,得免经甄审程序。
关于各机关人员不得办理升任的情形,三读条文删除任现职不满一年不得办理升任规定,并增订最近一年内因酒后驾车、对他人为性骚扰或跟踪骚扰,致曾受记过一次以上处分者,不得办理升任等规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