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在19日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和《政治档案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函请立法院审议。国发会说,增列属国家机密之政治档案除有特殊情形外,最迟届满40年解密,经盘点共有4,500多案,包括陈文诚案、林宅血案等部分内容,将可对外解密,该修正会于明年2月28日正式上路。
行政院院长陈建仁说,《政治档案条例》之修正是因自108年施行迄今,随政治档案大量征集出土,社会各界对档案之解密与开放迭有关注,且现行法对政治监控被害者之权益保障仍有不足,故有检讨必要。
他说,本次修法秉持“最大开放、最小限制”之精神,并务求保障档案当事人的隐私,盼成为我国持续还原历史真相的基础。
国发会说,《政治档案条例》这次共修8项条文,有三大重点,首先是,持续并扩大征集政治档案,包括:81年11月6日后产生,与二二八事件、动员戡乱体制或戒严体制相关的档案或纪录及文件。
第二是,加速政治档案开放应用,增列属国家机密的政治档案,除有特殊情形外,最迟届满40年解密。国发会官员说,前述特殊情形,指的是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对陆情报工作安全,以及对外关系。
第三,国发会说,修正条文强化档案当事人权益保障,涉及高度个人隐私,应主动通知档案当事人得行使档案优先近用权等。
他们说,经统计,前述的政治档案有四千五百多件,包括:陈文诚案与林宅血案等部分未解密内容,初估应有半数在届满40年后解密,部分个案会由原主管机关上级机关再做检讨。
国发会说,该条文修正草案最迟会在明年228施行,上路后,如果原机关超过半年没检讨相关政治档案,视为解除机密。
另外,行政院在19日也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永久保密”的规定。
法务部说,为掌握涉密人员出境,与外国、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人士联系、接触情形,增订涉密人员返台后的通报义务及处罚规定,若违反返台通报义务的非机关现职人员,得处新台币2至10万元罚锾 。
民进党立委范云指出,“只有受害者,却看不见加害者”,是台湾转型正义之路的一大困境。连她自己申请阅览自己的政治档案,也有高达91%的档案被限制应用。范云强调,唯有公开威权时期压迫的真相,台湾社会才有可能真正的清创、复原。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认为,民进党执政8年,在转型正义的脚步上却非常牛步,包含清除威权象征、中正纪念堂转型等,这些重要的促转工程的进度令人担忧。
王婉谕强调,《国家机密保护法》和《政治档案条例》是转型正义的重要里程碑,过去时代力量在立法院中也长期呼吁。她认为,迟到总比不到好,请行政院尽快将《国家机密保护法》和《政治档案条例》送进立法院审议,并呼吁朝野各党支持,让法案得以在本会期结束前三读通过。◇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