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报导)卑诗省高等法院近日宣判,私自砍去邻居多棵树冠的西温哥华两华人,需赔偿4.8万多元。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华人被告 Andrew Liu 和 Ying Liang,买了Erminia Minicucci家旁边的一块地建了一栋新屋,彼此成了邻居。
Minicucci感到后院缺乏隐私,他于2017 年 7 月在与新邻居交界的自家院子内种植了8 棵 25 英尺(约7.6米)雪松、20棵10英尺(约3米)雪松。
Liu认为那些树木遮住了从新屋望向外面的景色,于是在2018年春天向Minicucci及其丈夫提出,准许他修剪那些树木。
在被Minicucci丈夫拒绝后,Liu趁着邻居夫妇俩于2018年8月18日至20日不在家时,砍去了邻居家部分树木的树冠。
Liu宣称,他只砍了三颗高树的树冠,把所有矮树的树冠砍了六英寸(约15厘米),但法官核实,他砍了四棵高树的树冠,并把所有矮树的树冠砍了两到三英尺(约60~90厘米)。
当邻居质问时,Liang告诉 Minicucci 的丈夫,Liu有西温哥华市府的许可,但法官指出,他们并没获得许可。
Minicucci 声称,由于Liu的行为,她和丈夫倍感压力和焦虑,开始害怕离开家,还担心女儿独自在家。原打算在这栋住宅退休养老的Minicucci,动了搬家的念头。那些树冠被砍的树木,现在向粗长得多,向上长得少。
法官裁定两华人赔偿4万8,175元。其中,1.7万元的一般损害赔偿、1,175元的特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3万元。此外,两人在邻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永不可进入邻居物业等。两华人提出几项反诉,都被法官驳回。
责任编辑: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