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1年0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警察机关受理报案时,会依案类不同而区分为刑案三联单、失车四联单及其他二联单等报案证明单据,但刑事局副局长邓学鑫23日表示,常有民众因未取得三联单而产生警方吃案疑虑;为此,警政署已整合各类表单,统一改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于3月起正式实施。
刑事局表示,警方过去受理民众报案时会依案件属性而有不同的报案证明,像是车辆遗失会开出四联的“车辆协寻电脑输入单”,若是受理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遗失物或其他案件纪录表则都属于二联单,因此并非所有案件都会拿到刑事案件三联单,民众只要拿到7种单据的任何1种,均代表案件已进入警方处理程序。

不过,邓学鑫表示,为了简化报案流程,警政署整合现行受理报案e化平台各案类系统所产生的三联单、四联单或受理报案纪录表等格式,未来民众报案证明将采用统一的“受(处)理案件证明单”,以减少民众对警察机关受理案件相关证明不同的疑义;全国警察机关自2月22日起开始试办,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此一来,邓学鑫说,除了可减少第一线员警受理案件时须另向民众解释非开立三联单的问题,更能在不变更受理报案流程下,列印统一格式的证明单交予报案人,大幅提升受理案件顺畅度;不仅避免员警匿报刑案,民众也可依单据查询案件进度,促使员警后续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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